“敖某可能存在漏罪,需要深挖细查。”不久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使用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模型时发现,在本地抓取的一条另案处理人员数据所涉敖某与惠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码相同,且敖某另案处理的犯罪事实未被一并处理。该院迅速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成功追诉了敖某遗漏的犯罪事实。
东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春波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该院研发的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模型克服了以往监督碎片化问题,可以较好实现检察机关对另案处理案件以及相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防止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情况。
据介绍,传统监督模式下,对另案处理人员的跟踪监督是以个案方式开展,线索获取难、成案率低,一些案件久侦不结,另案处理人员长期在逃,监督效果有待提升。东莞市检察院从2011年开始使用信息化手段对另案处理案件进行跟踪监督,随着办案经验不断积累,该院办案检察官产生了“将另案处理人员信息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信息相结合,自动提取数据、自动比对线索”的想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模型应运而生。该模型通过检索起诉书中的“另案”“在逃”字样,自动生成另案处理人员信息清单,经过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犯罪嫌疑人信息比对碰撞,一旦发现疑似另案处理人员进入检察办案环节,即弹出“疑似归案”窗口,提示承办人确认另案处理犯罪事实是否已得到一并处理,从而实现对另案处理案件的持续跟踪监督管理,甚至发现漏罪、漏犯线索。自该模型使用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已累计跟踪监督1400余名另案处理人员到案。仅2024年东莞市检察机关便通过该模型提示线索跟踪监督80余名另案处理人员归案,针对侦查机关“另案不理”“降格处理”等违法情形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等书面监督文书30余份,督促侦查机关对20余名另案处理人员进行网上追逃。
2024年4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选取该模型在全省部署应用系统推广。“自监督模型在全省上线后,自动抓取的另案处理人员信息比对范围不再局限于本地案件,而是进一步扩大到全省范围,实现了跨地区追诉。”该院数字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叶鹏翔介绍说。
统计数据显示,该模型在广东省检察机关推广以来,汇聚省内各地检察院另案处理人员信息数据3.2万余条,经比对筛查发现另案处理案件监督线索1576条,全省各地检察院通过复用该模型开展侦查活动监督,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等共成案90余件。
“复用了你们研发的专项监督模型后,长期以来‘另案处理’变‘另案不理’的难题终于得以解决。”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婷婷在向东莞市检察院反馈模型使用情况时欣喜地说。
据悉,该模型除对个案进行智能跟踪监督外,还能延伸到类案监督和侦查渎职线索排查。针对已办理网上追逃但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归案的,可以通过追逃时间、侦办单位进行结构化数据筛选,快速生成案件线索台账,提示检察官批量跟踪监督。与此同时,该模型还可以对司法人员渎职风险进行预警,针对案发后超过一定期限仍在逃且未采取网上追逃措施的,可以自动筛选出案件线索台账,提示检察官跟踪监督司法人员是否存在侦查活动违法甚至渎职犯罪的情形。
据悉,该模型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数字刑检重点迭代升级模型”,近期还参加了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25政法智能化建设案例及论文征集宣传活动”,获评“智慧检务”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