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吸引260万网民观看,收获100多万点赞数;发布消息1.4万余条,浏览量达5100余万次;连续3年在全国中级人民法院中排名前十位……
近年来,珠海法院紧扣“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重点宣传民法典、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关键任务,将普法嵌入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全过程,以高质量普法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
受访者 供图
以案释法
把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
“现在开庭!”去年9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易某非法引进红耳彩龟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
这是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随着法槌落下,这起案件成为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也提升大家的识别能力和防控意识,让更多的人真正意识到“防控外来入侵物种,你我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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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举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活动中,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在上述活动中,香洲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判拒执罪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此外,珠海法院还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机制,协助组织市、区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干部参与旁听活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在校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观法院、旁听审判,提升普法活动的直观性,并在庭审中融入法庭教育,让旁听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学法守法意识。
靶向施策
精准滴灌重点群体
“三八”妇女节前夕,香洲法院女法官走进社区,为妇女群众剖析“杀猪盘”诈骗套路;斗门法院联合民政、妇联设立“关爱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开设“家长课堂”覆盖学生家庭24.7万人。
斗门法院针对养老诈骗高发态势,联合村镇开设“反诈课堂”,组织百余名老年人线上旁听庭审;金湾法院在莲洲镇设立“法官驻村居工作室”,调解员与法官携手化解邻里纠纷,司法服务直达田间地头。
香洲法院与市妇联、高新区联合成立家事诉联网法庭、高新科创诉联网法庭,在桂山岛设立海岛诉联网法庭,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问询、风险评估、矛盾调处、视频调解、司法确认等多项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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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在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在高校举办巡回法庭,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司法便民、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功能,实现“扎根一点,教育一片”的辐射效应。
珠海法院将“普治融合”升华为“靶向治理、全域赋能”:以人群画像定主题、以场景设课堂、以网格建阵地,实现对妇女儿童、银发群体、高新企业、偏远海岛等差异化需求的“滴灌式”普法,形成“一个巡回点辐射一片、一份司法建议治理一类、一次靶向宣讲惠及万人”的法治生态圈,让普法从单向灌输变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增量。
融媒传播
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公开课”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珠海中院连续3年推出“消费者权益·法官来保护”直播普法,累计吸引260万网民观看,收获100多万点赞数,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在网络上,珠海中院官方微博早已名声在外:发布消息1.4万余条,浏览量达5100余万次,获转发60.1万余条,2022年、2023年在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全国法院新媒体账号中,获评“十佳百优”账号。
此外,珠海中院创新发布《内地与澳门民商事实体规则对读(第一批)》,并连续4年发布《一案两答:珠澳民商事对读案例》,探索规则衔接新路径,以案例为载体揭示内地与澳门民商事规则异同,为两地居民及商事主体提供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连续两年编印《百案普法》案例精选,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案件为基础,精心挑选100个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件,讲述个案中蕴含的法律大道理,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结果显示,自2022年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3年在全国中级人民法院中排名前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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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珠海法院将一如既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守正创新开展普法工作,着力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和影响力,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推动法律知识真正内化为群众心中的行为准则。为珠海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