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眉鸟被誉为“林中歌手”,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因其悦耳的鸣叫声深得群众喜爱,一些不法分子甚至为饲养画眉鸟而铤而走险。为提升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意识,近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联合源城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埔前镇陂角村,埔前镇40多名村干部及村民到场旁听。
本案被告人是河源市一玩具厂的务工人员。2025年2、3月间,被告人杨某通过互联网下载画眉鸟叫声,先后4次在陂角村一山上架设捕鸟网,播放画眉鸟的叫声诱捕画眉鸟,共捕获3只鸟供自己饲养。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捕获的3只鸟均为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每只价值人民币5000元。
2023年7月19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发布《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从2023年8月20日起施行,禁猎期5年。在陂角村委会临时设置的法庭上,公诉人庄严指控,被告人杨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并且使用禁用工具捕猎画眉鸟3只,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严谨有序,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检察官还就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释法说理。
埔前镇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庭审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到场旁听。旁听人员表示,这次庭审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今后一定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
庭审结束后,检察院与河源大桂山自然保护区一起开展法律宣传,发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图谱》等手册,向村民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此次“现场庭审+法治宣传”活动,是检察院践行“生态检察”理念、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一次有力实践。通过公开审理非法捕猎野生保护动物犯罪案件,不仅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也向基层群众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了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让“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乡村、扎根人心,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间的生灵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