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承办的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在广州召开。
论坛以“互联网仲裁及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新发展”为主题,邀请司法与仲裁领域的资深法官、仲裁机构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形势下全面构建司法与仲裁良性互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大问题进行探讨。
有限行使司法审查权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仲裁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灵活便捷、一裁终局、保密性强、域外执行力强等诸多特性,引起当事人的普遍重视。广东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方面将坚持“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理念,在把握仲裁司法审查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仲裁司法审查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创新。
广东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方面创新审查机制,从过去单纯的监督逐步过渡到监督与支持并举,以支持为主。审查机制上,在全国率先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归口涉外商事审判庭或涉外商事审判合议庭审理。在审查理念上,遵守市场规律,充分保障仲裁实施市场化改革,保证仲裁机构的独立自主,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在审查原则上,始终坚持适度审查,严格根据法律规定的主体、范围审查,有限行使司法审查权力。
共建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平台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小莉表示,司法和仲裁自古为民商事纠纷解决的左膀右臂,在司法改革全面深化中面临着机遇的同时也肩负着时代使命。司法对仲裁的依法监督和执行是维系仲裁制度良性运转的助力。公信是仲裁的血液,中立是仲裁的骨骼,合法是仲裁的生命,这些是仲裁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近三年受理案件数量为127544件,其中被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案件数量仅为25件,占总受案量的0.0196%。为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今年6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同开启了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共享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力量促进裁审对接机制实现跨越发展。
司法与仲裁以化解纠纷为己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金华表示,论坛形成了“在新形势下,司法与仲裁的发展必须站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高度,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司法与仲裁发展的理念、路径和制度创新”的共识。
首先是充分保障仲裁当事人程序权利,大力提升仲裁公信力。仲裁机构制定仲裁规则,会更多地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充分考虑中国社会发展实情,确保仲裁过程中向当事人有效送达等,把程序公正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仲裁是准司法行为,公平正义是仲裁的生命和灵魂,程序正义是应有之义。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新设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制度,防范虚假仲裁,为善意案外人提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向金华表示,对于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将从程序和实体要件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这一制度的设计,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司法审查监督,遏制虚假仲裁的作用,为培养和弘扬公正、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司法与仲裁要携手共进,推动司法与仲裁事业的新发展。”向金华表示,司法与仲裁都以化解纠纷为己任,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理想追求,两者优势互补。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依法履行支持和监督仲裁的司法职能,继续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支持、保障和促进仲裁业的发展,共同为纠纷的多元解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