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广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经验总结会暨专家点评会召开。据统计,自2016年广州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适用该制度审理的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比重大幅攀升,当庭宣判率高达72.7%,审理期限较普通程序案件由90天提速到不到20天,部分轻微犯罪案件从公安机关受案到法院宣判最快可在48小时内“搞定”,及时兑现了正义。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数大幅攀升
2016年11月1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具体部署,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州是全国18个试点地区之一。
广州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这一制度的试点工作。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部署会议,次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试点工作。
截至2018年10月,广州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2690件25323人,占同期刑事公诉案件的58.9%,试点的案件涵盖139个罪名。其中,在2018年8至10月,适用该制度的比例大幅攀升,占同期刑事公诉案件的85.48%。
统计显示,已判决的认罪认罚案件20226件22708人,无罪判决0件,检察院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21%。试点开始截至2018年10月,办结的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提出上诉的502人,上诉率为2.21%,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判决后认罪服法,不上诉。上诉后改判的仅12人,改判率为2.39%;提出抗诉的仅19人,抗诉率为0.08%。
经过试点,广州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认罪认罚案件平均用时从普通案件的21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绝大多数认罪认罚案件做到“零延期”和“零退查”。庭审平均用时缩短至30分钟以内,绝大多数做到当庭宣判。基层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技术集中审理认罪认罚案件,一般可在15分钟内审结。危险驾驶、扒窃等轻微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刑拘直诉”机制,从公安机关受案到法院宣判最快可在48小时内办结。
“试点以来,据统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案件占到全市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总数的68.85%,当庭宣判率高达72.7%,审理期限较普通程序案件由90天提速到不到20天。”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梁少菁介绍。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升级到重罪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如果仅局限于轻罪案件,不利于全面发挥其制度功能。对此,广州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试点范围扩展至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罪案件。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就直接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的认罪认罚案件。
在欧名宇办理的李晨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李晨在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卧室中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发生争执,后用手掐住其妻的脖子,致对方当场死亡。在被告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后,法庭经审理,当庭采纳检方量刑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晨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在个案的基础上搭建制度框架,广州市检察院印发了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引,为全面铺开重罪案件试点提供规范依据,特别提出要加强证据审查,不轻信有罪供述,客观全面审查证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易使公众产生“官官相护”“权钱交易”的质疑。为平等保障职务犯罪被告人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权利,广州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试点。广州市 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办理了该院首宗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引导检察官克服畏难心理,推动各基层院逐步全面铺开,再由市检察院提炼形成专门的办案指引。
被害人参与量刑协商保障其权益
被告人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实现其权益最大化,但被害人的权益同样不可忽视。
“平等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认罪认罚试点一项重要工作原则,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广州市检察院负责人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调在对被告人宽大处理的同时,也要兼顾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和救济。
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在推进第二阶段试点工作中就特别强调:“受害人权益的保护要通过制度、机制予以实现。这是下一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试点探索中,广州检察机关构建了相对完善的被害人权益保障机制体系:一是突出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获得法律帮助权、异议权、申诉权等程序性权利。二是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对“因罪返贫”、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等。三是综合运用强制措施从宽、相对不起诉等宽大处理措施,积极激励、引导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四是建立被害人参与量刑协商机制。认真听取被害人意见,将之作为从宽处理的重要情节。在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中把被害人意见作为是否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重要考量因素。
关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后被告人权利是否“打折”?
认罪认罚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无罪辩解的诉讼权利。一些人担心,被告人的其他诉讼权利是否也会“打折”?
对此,广州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广州检察机关在试点中,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办案机制,切实保障认罪认罚当事人的自愿性和获得法律帮助、辩护的诉讼权利,“简程序但不减权利”。
据介绍,广州市检察机关建立了系统、完善的自愿性保障机制,专门制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权利义务告知书》样式,逐一细化告知内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法说理,帮助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后果,充分听取其意见。同时,完善具结书签署见证机制,全面落实证据开示、律师在场见证等制度,对重大敏感案件的认罪认罚具结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此外,建立自愿性救济机制,防范利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强迫认罪认罚;明确当事人认罪认罚具结书撤回权,配套建立相应的程序回转机制;加强诉讼监督,对违背意愿的认罪认罚案件判决依法提出抗诉。
广州市检察机关还协调司法行政机关,逐步建立全覆盖的律师介入制度,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从试点开始截至2018年10月,25323名认罪认罚当事人,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有18324名,获得法律援助律师辩护的有4959名,公派律师覆盖率为91.94%;委托律师辩护的有2942名,委托率为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