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向社会通报了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这是中央追逃办在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也是自成立以来第二次向国内国际社会通报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
在此次的通报中,2014年4月25日外逃澳大利亚,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赫然在列。
2015年7月2日,广东省纪委调查组负责人拨出了一通不寻常的越洋电话。电话线的另一头,是当时已退休3年多的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面对省纪委调查组要求其立即回国接受组织审查的“最后通牒”,他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并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
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时4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刊登来自广东省纪委的消息称,广东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据悉,刘富才担任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期间:2008年7月,授意下属企业划拨90万元购买日产豪华越野车一辆,长期归其个人使用;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多万元,在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报销;2014年4月25日,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此后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2015年7月,在省纪委宣布对其立案调查后仍不回国,拒不配合组织调查。
2015年10月12日,广东省纪委通报称:刘富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对刘富才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从未停止。2017年11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富才立案侦查,同年12月份对其作出逮捕决定。2018年2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后,随着职能调整、机构合并、人员转隶,刘富才案由广东省纪委监委继续调查。
中央追逃办对刘富才案高度关注。在中央追逃办的直接指导下,广东迅速重新整合办案力量,于2018年2月中旬即成立专案组强力推进案件调查和追逃追赃工作。专案组紧盯“人、钱、证”,境内加紧调查,进一步补充证据,完善证据链条;境外开展协查,积极推动对刘富才发布“红通”、开展国际司法协查和反洗钱调查。(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粤纪宣 张焱婷 伍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