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深圳市检察院、深圳市工商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与商业秘密保护”主题宣讲活动。
▲4月25日,南山区检察院联合腾讯公司、南山区创新发展促进中心、深圳市版权协会等单位举办“知识产权与女性:人工智能(ChatGPT)与加速创新创造”主题活动,图为活动主题沙龙环节。
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依托知识产权检察机构专门化建设,在全市推进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履职一体化工作,推行知识产权案件“同步报备、同步指导”工作机制,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为深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机构专门化为依托
完善检察履职一体化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办案难度大等特点,2021年4月,深圳市检察院率先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三检合一”办案模式,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统一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手段,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2022年8月,深圳市检察院印发《深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一体化”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机构专门化建设,目前南山、光明区检察院也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四检合一”;前海、福田、罗湖等其他基层检察院也已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实现案件办理的专业化、集约化。
依托知识产权检察机构专门化建设,市检察院开展多项履职一体化工作。为加强业务指导,推动知识产权案件高质量办理,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知识产权案件“同步报备、同步指导”工作,要求各基层院加大宣传,明确告知权利人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可将报案材料同步送同级检察机关备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要求各基层院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受理后,及时将案件有关情况报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对于报备案件加强业务指导,对于案件处理有重大分歧意见的,特别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及时组织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共同研究,充分听取意见,推动形成共识。为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同步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院在继续狠抓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把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综合履职模式。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同步审查是否涉及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等情形,突出全面审查,真正实现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理念融合和工作整合。
以“证据清单”为标准
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为解决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及运用中的诸多难题,深圳市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023年1月先后印发《深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犯罪证据清单》《深圳市检察机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试行)》,《证据清单》明确规范知识产权犯罪7个罪名的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及运用要求,明确不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应当达到的证据标准,以证据清单的形式指导公安机关取证,督促公安机关提升案件侦办质量。《证据审查指引》为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规则,完善证据制度,为公诉证据审查工作提供了细致明晰、切实可行的办案参考,切实解决了公诉证据审查中的诸多难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以“指导培育”为契机
促进司法裁判新标准
2022年,深圳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受理审查逮捕88件145人,批准逮捕23件27人;受理审查起诉142件245人,审结起诉157件277人。
近年来,深圳市检察院采取“主动选定热点问题——理论研究拿出解决方案——选择典型案例全程跟踪办理——判决生效后总结提炼”的方式,大力开展课题研究型业务指导案例培育,平均个案培育时间超过一年。截至目前,已经培育下发了7个“深圳市知识产权检察业务指导案例”,促进了三个标杆性、引领性司法裁判标准。1号业务指导案例“李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抗诉案”,确定“商标件数计算规则”,入选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写入“两高”最新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3号业务指导案例“姜某某等6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确定“商业秘密案件中trips协定运用和商业秘密整体性认定规则”,入选最高法2020年度知识产权50件典型案例,并在多个判决中被援引,对商业秘密的认定产生重要影响。5号业务指导案例“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确定了万物互联时代电子化商标使用认定规则,该案同类案件“罗某洲、马某华等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是其中唯一的刑案。
以合规为指引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合规,是近年检察机关为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而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通过检察履职,激励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督促相关行业加强规范管理,更好地防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风险。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方面,2022年4月25日,深圳市检察院针对电子产品翻新产业刑事风险突出的问题,在知识产权宣传周对外发布了《深圳市检察机关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试行)》,厘清了电子产品翻新产业合法经营与侵权犯罪的法律界限,获得相关市场主体、行业协会高度关注、积极响应。《指引》发布后,电子产品翻新的龙头企业、美国纽交所上市的万物新生集团认为《指引》规则清晰、“红线”明确,反映出深圳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迅速调整战略布局,在全国实施双总部战略,2022年底在深圳注册成立华南总部,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华南总部基地。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以《指引》为依托,联合各方力量在华强北核心商圈设立2000余平方米的创新中心,将处于电子产品翻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上的企业、商户以及银行、保险等服务机构吸引到创新中心,打造线下循环经济示范区。
据统计,2019年至2022年4月,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商标权类案件1418件,其中涉及电子产品翻新案件347件,占商标侵权类案件的24.5%,《指引》印发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商标权类案件98件,其中涉及电子产品翻新案件17件,约占商标侵权类案件的17.3%,案件数量占比下降超过7%。
2023年4月25日,深圳市检察院针对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举证难、立案难、维权成本高、办案周期长以及企业对于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及能力欠缺等问题,结合刑事司法实践,制定发布《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对商业秘密确定、涉密人员管理、保密措施管理、保密信息管理、商业秘密外部管理、商业秘密侵权维权、合规风险防范等7大类、30大项、125小项的具体工作作出指引,对商业秘密刑事保护合规建设的重难点问题均给出了明确指导,将有助于帮助企业构筑与刑事维权相匹配的商业秘密合规管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与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