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37部法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出台、全国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执行完毕……近年来,深圳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改革、引领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
时值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四周年之际,记者对话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从特区立法、法治政府、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纵览这四年法治发展成果,以问答的形式,看深圳如何打造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问:立良法谋善治,近年来深圳如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立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了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和引领性、体现改革创新和先行示范的地方性法规。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深圳新制定出台37部和修改32部地方性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等一批全国首创性地方性法规。
2022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为推进个人数据保护、公共数据管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提供了法治保障和制度环境,对探索国家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支持高新产业发展,深圳出台了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也成为全国首个允许真无人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城市。出台全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在人工智能的技术攻关、场景应用、治理体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创新性、探索性规定。
深圳还出台了全国首部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率先从法律层面保障用于疾病诊疗的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这些立法,不仅为深圳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全国立法提供了“深圳样本”。
问:近年来,深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针对这一方面,深圳开展了哪些创新举措?
答:深圳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创新,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
继2020年荣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荣获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第一,法治建设持续领跑全省。2022年8月4日,深圳市盐田区“创建法治宣教示范区”、宝安区西乡街道“说事评理人民调解模式”两个项目获评广东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深圳出台全国首个行政复议领域地方标准和首份市级青少年普法地方标准,政府透明度指数居全国较大城市首位。同时,率先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开展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及冻结等行政行为的专项监督;在全市17个行业领域,梳理公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300多项:“小错免罚”包容性执法经验得到国家发改委认可并在全国推广。
深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调整为“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模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评估。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案卷评查考核执法部门的落实情况。
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圳做出了哪些努力?
答:深圳出台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先后推出5版改革政策,今年8月,连发三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
近年来,深圳出台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首批200项改革事项清单;出台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出台三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重磅推出20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其中,8月发布的《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深圳将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涉及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4个方面,共20条具体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提出,深圳要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也就是说,同一部门同一时期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多项检查且内容可以合并的,应当合并检查;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进行检查且内容可以合并的,原则上应当组织联合检查。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
此外,深圳市检察院打造“五个一”涉案企业合规深圳模式,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办理案件133件,居全省首位,推动合规工作由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产品回收以及钻石行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出台系列合规建设工作指引。
问:创新是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密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则是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近年来,深圳如何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答:深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2022年又获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入选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名单。
深圳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创新建立惩罚性赔偿、行政禁令、技术调查官等重大制度。出台科技创新条例、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经济特区法规,制定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不断夯实“严保护”基础。出台全国首个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制定大数据、直播电商、植物新品种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全国首宗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互联网个人信息案、全国首宗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案、利用物联网新型信息传播途径侵犯商标权利案……深圳法院也审理了一批新型知识产权纠纷,在全国、全省产生良好示范效应。
深圳国际仲裁院设立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2021-2022年共受理涉外知识产权仲裁案件23宗,标的额约6.7亿元,涉及16个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专长仲裁员共323名,覆盖5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仲裁员158名(含港澳台),占比49%,为高效、专业地解决境内外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人才保障。
问:深圳市在推动全民普法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成效如何?
答:深圳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已基本形成,“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落实,公民终身法制教育制度建设全面展开。
深圳出台《建立“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工作方案》,畅通联系机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平台,统筹调动各普法责任单位、各区以及现有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等基层普法资源,遴选一批与深圳市“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工作方向一致的基层普法联系点,发挥普法联系点总结经验、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
同时,开展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企业、学校等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指导各单位、各区创建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目前,深圳市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0个、“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75个、“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3家、“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66家、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49家,通过以点带面、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方式,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此外,打造深圳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每年邀请全市各龙头企业、知名企业法务团队参赛,并持续升级赛事赛制,助力企业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培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及能力。
问:近年来,深圳不断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奋力打造一流国际法律服务高地。针对这一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
答:深圳以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为载体,奋力打造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一流国际法律服务高地。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已集聚六大类172家法律服务机构。
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形成了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十大建设成果。其中包括国家、省、市法院共建大湾区司法研究平台;打造全国首座国际仲裁大厦;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中外律所联营试点政策落地等。
同时,深圳发布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联合调解员名册,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专家资源互联互通;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建全国首家证券仲裁中心,服务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涉港案件文书转交送达机制,方便当事人解决跨境纠纷。
深圳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深圳执业申请的工作指引》,启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申请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开辟绿色通道。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深申请执业的大湾区律师共115人,占全省大湾区律师人数56%,将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元化、便利化的跨境法律服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协同发展。
问:近年来,深圳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在这一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深圳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把法治力量融入基层纠纷治理末梢。
2022年5月,《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国内同领域首部涉及全类型矛盾纠纷、囊括全种类化解方式、覆盖全链条非诉流程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法律制度上贯彻落实源头治理理念,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创设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建立衔接机制,形成科学高效的解纷体系,并吸收了“光明模式”的经验,从立法层面固化和提升这一模式。
深圳法院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法院诉讼服务站、非诉解纷点、司法确认工作室融到街道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建设中。目前,全市74个街道和深汕特别合作区4个镇全部设立法院诉讼服务站和诉源治理联络点,在社区、商圈、厂区等建立诉讼服务站、非诉解纷工作站、司法确认室共346个,实现诉调对接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
同时,深圳法院协同市司法局推动成立全国首个商事调解组织——深圳商事调解协会,50多家行业组织加入协会,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统筹推动商事纠纷的预防和化解。
问:深圳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
答:深圳全面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法治阳光惠及更多群众。
深圳市设立492个法律援助站点,2022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307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48639人次,接待来访、来电等咨询总数132936人次,法律援助服务人次蝉联全省第一。2022年全市村居法律顾问累计向市民提供服务73360件。
深圳建成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街道(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9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00个,实现了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建立市、区、街行政调解组织10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街道、社区全覆盖。
同时,深圳法院推出群众诉求服务“一号通办”机制,将12368热线电话升级改造为“一号通办”平台,创新推行“一号通办”工作机制,以群众诉求的“全口径受理”“漏斗型办理”“闭环式管理”,实现了“有信必录、有访必录、有录必全”和“有信必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诉求解决服务。“一号通办”工作机制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最受欢迎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自成立以来,群众诉求服务“一号通办”平台实现来电接通率100%、群众诉求回应率100%、即时办结率97.12%、群众诉求办理满意率99.85%。
问:近年来,深圳试点个人破产制度备受关注。在这一方面,深圳取得了哪些新成果?
答:深圳首创破产申请前辅导机制,全国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已正式执行完毕。
自率先“破冰”个人破产改革以来,深圳勇闯“无人区”,以法治创新破解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个人破产案件。2023年6月,深圳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向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件债务人梁文锦送达民事裁定,依法免除其未清偿债务,标志着全国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已正式执行完毕。
深圳破产事务管理署印发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成为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全国首个《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出炉,38家粤港澳大湾区中介服务机构、2家长三角律师事务所纳入其中;首创破产申请前辅导机制,目前已完成逾1800人次辅导,为个人破产申请人提供了专业指引和便利服务。
深圳法院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破产事务管理署,印发了《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国内率先建立企业、个人破产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公示机制,严防破产欺诈。
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出,深圳要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现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政府管理和服务。对此,深圳做出了哪些努力?
答:深圳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推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重塑,让市民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快捷,让惠企政策像快递一样精准直达。
深圳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政务服务事项100%可网办。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中,深圳市2019—2021年连续三年获全国重点城市第一,2022年为最高档。
深圳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i深圳”和经营主体服务平台“深i企”,实现了“政策一站通、诉求一键提、业务一窗办、服务一网汇”。“i深圳”APP上线四年来,不断汇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资源,对接了社会保障、交通出行、文化旅游、营商环境等各类服务,实现服务汇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致力于让深圳市民“一屏智享生活、一号走遍深圳”。
深圳积极探索智慧化、整体式政务服务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秒批”“秒报”改革,现已实现788个事项“秒报”,365个事项“秒批”,269个事项“秒报秒批一体化”,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推出“一件事一次办”1753个。推出政务服务“免证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