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设置,
积极创建“枫桥式”综治中心
《工作指引》明确,要积极创建“枫桥式”综治中心,按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一站式办理”标准,集约集成相关资源,因地制宜整合提升,从“建设要求、外观形象、内务规范、服务礼仪、办公应用”等方面规范,优化“群众接待厅、矛盾纠纷调处室、社会心理服务室、部门进驻工作室”功能,打造融合化服务、规范化设置、标准化运行、精细化治理的“枫桥式”基础平台。
明确定位,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服务
《工作指引》提出,镇街综治中心要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服务,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或诉求事项,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专业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扶救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等。尤其是围绕群众需求,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依托“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智治支撑资源,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完善体系,推动基层综治中心提质升级
自广东省部署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以来,中山市紧贴群众需求、基层实际、发展需要,积极推进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推动镇街综治中心与信访超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人民法庭、检察室、司法所等各类资源融合,组织专业力量以“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延伸服务。目前,全市23个镇街综治中心正在紧密实施提质升级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