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通过6个月考察期,帮助未成年人小力(化名)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2023年,17岁的小力多次参与摩托车盗窃。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湘桥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涉罪未成年人小力因过早辍学导致法律意识淡薄,并对父亲的严格管教产生抵触情绪,为求经济独立、脱离父母监管,小力一时起了贪念,为财走上犯罪道路。
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其涉案数额相对较小、主观恶性不大、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对小力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深入了解犯罪背后的原因,联合社工结合小力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帮教方案。
一方面,针对小力父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湘桥区检察院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履行好监护职责,深刻反思教育监管问题,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同时,组织小力与父亲一起参加亲子活动,打破彼此隔阂,家庭关系得到了极大改善。
另一方面,湘桥区检察院联合社工组织对小力进行法律教育、心理疏导、职业规划,组织小力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青少年正向行为团体辅导活动和参观禁毒基地,提升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随着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小力从被动接受逐渐到主动融入,每次都积极主动参加帮教活动,并在思想汇报中表达自己正向的感受和想法,渐渐明白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6个月考察期满,经过承办检察官综合审查和评估,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目前,小力已经改过自新,积极投入工作,顺利回归社会,与父母之间也有了更多的良性互动,亲子关系得到有效提升。“小力真的变了,现在他工作很认真,挣来的工资也会主动交给我们补贴家用,感觉他真的成长了!”看到自己的孩子迷途知返,小力的父母十分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