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你都长这么大了,这些年,爸爸妈妈找你找得好辛苦!”认亲现场,一对中年夫妻与被拐卖失散的儿子重聚,相拥抱头痛哭。这破镜重圆的时刻,这家人足足等待了20年。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拐卖儿童案,判处6名人贩子12年至2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1999年年初,张某一家来深务工,租住龙岗区坑梓镇龙田村(现坪山区龙田街道)。丈夫张某在附近工厂上班,妻子王某在家照顾7个月大的男婴,并受房东委托管理整栋出租屋。同年3月,张家在出租屋一楼开设一间小卖铺,王某带着小孩经营买卖。不久后,出租屋住进一名叫周某海的男子,该男子经常出入小卖铺,与男婴玩得很熟络。
5月11日,一名陌生男子前来店铺,告诉王某第二天要来租房。5月12日,陌生男子背着行李包如约来到店里。王某本欲抱着男婴引导租客到二楼看房,一旁的周某海则劝说无需麻烦,自荐可代为照顾男婴。因熟识2月有余,王某放心将男婴交给周某海。看房过程中,陌生男子百般挑剔,又是装修差,又是光线暗,最后确定承租,但表示钱不够要去取钱。等到王某回到店里时,周某海连同男婴都不见踪影。陌生男子也神色慌张,扔下行李撒腿便跑。从此,张家踏上了长达20年的苦苦寻子之旅。
囿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与侦查技术条件,该案一直悬而未决,人贩子一直逍遥法外。20年后,案件迎来突破与转机。2018年5月26日,周某海在新疆落网,一个“人贩子”团伙随之浮出水面。
据周某海交代,拐卖张家男婴,其与周某、唐某、杨某平等6人早有预谋。周某海事先踩点接触张家,取得信任后趁机抱走男婴,带至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工业区、淡水街道等地藏匿,几日后,由杨某平找来张某琼与周某海假扮夫妻,经在淡水居住的邱某明介绍,以1万元的价格在淡水街道将男婴贩卖,赃款随后被6人分配完毕。这些年来,被拐卖的男婴一直生活在惠州淡水,距离张某夫妻的居住地仅三十里。
2019年2月28日,该案被公诉至坪山法院。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认为,此案关系重大,不能就案办案,被告人得到公正判决、被害人受伤心理得到切实抚慰,才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秉此办案思路,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庭前工作。
2020年3月4日,坪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周某、唐某、杨某平、张某琼不服判决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9月18日,深圳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