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一场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在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召开。不同于平常的是,检察官介绍完案情后,人民监督员却皱起了眉头。
原来,2024年3月,周某为防止野猪毁坏庄稼并捕获野味,设置捕兽夹捕获野猪后食用了一部分,被侦查机关以非法狩猎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定罪量刑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切身利益。人民监督员在听证会上提出“野猪已被‘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移除,捕获野猪为何还会涉及犯罪”的疑问,促进检察官对禁猎政策、禁用工具清单等专业规定进行针对性释法说理,解答了周某的疑惑,也为后续普法宣传提供了准确的方向。
近两年来,点军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该院公开听证、出庭公诉、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新闻发布会等检察工作120余次,通过“参与式监督”方式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覆盖,主动为检察权运行“加把锁”。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强调“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人员选任更加科学
在申请接受监督时,精准匹配“专业对口”的人民监督员,形成“法律专业人士+相关领域专家”的人员配置,切实发挥好人民监督员专业知识领域的效用;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听证活动监督时,邀请具有教育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在开展非法行医案件听证活动监督时,邀请具有医疗卫生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推行“专业对口”邀请模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特长优势,有效促进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检察监督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
从2003年开始制度设立到2010年全国推行,再到2014年进一步深化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了两轮试点,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方式、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等作出了积极探索。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安排具有政治素质、专业背景、丰富阅历、群众基础的人民监督员对案件把脉问诊,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最高检、司法部制定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共同优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确立了“管用分离”机制,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由检察机关组织监督办案活动,确保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客观性、中立性。
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严格选任条件,规范选任程序,不断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共有人民监督员2.5万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比7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比18.8%,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占比46.3%,具有较强的广泛性、代表性。
监督效能持续彰显
“检察机关充分吸纳各方意见,让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值得肯定!希望进一步加强彼此间的交流沟通,共同实现听证流程的标准化和高效化。”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监督员张帅近日参加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双轨评议座谈会后有感而发。
座谈会通报了城中区检察院2024年检察听证工作整体情况,并详细介绍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回访评估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向参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反馈回访建议采纳、整改情况。
城中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双轨评议打破传统“闭门办案”模式,在办案全流程融入听证,提升办案质效与精细化管理水平。该模式全面整合听证资源,从个案拓展至类案治理,实现监督效能跃升。
近年来,伴随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等不断加大。
最高检制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等作出全面规范,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公开听证、出庭公诉、巡回检察、检察建议、案件质量评查等检察工作。
各地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检察工作、有效监督检察履职的路径、方式、程序等,促进提升履职办案质效;准确把握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范围,做到应邀请尽邀请、能邀请尽邀请,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熟悉社情民意、阅历经验丰富等方面优势,积极破解制约检察履职办案质效的突出问题,共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践中,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已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各类案件。2015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111万余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74万余件次,其中2023年以来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9万余件次,有力促进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另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广大人民监督员在参与监督各类检察办案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47万余条,其中2023年以来提出意见建议21万余条,检察机关采纳率达89.3%。
履职保障不断健全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度人民监督员履职培训,云南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人员共计120余人现场观摩公开听证并进行座谈交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争议的焦点问题、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争议提出问题。经过听证评议,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环节的合法性发表了监督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听证主持人当场宣布了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处理决定。听证观摩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参观了检察听证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场所。
加强履职培训是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的必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健全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机制,服务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
在履职监督前,及时送达案件材料、提供工作场所,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提前了解案件情况,为准确发表监督意见奠定基础。在履职监督中,将监督意见如实记录在案、列入检察案卷。在履职监督后,认真研究人民监督员意见,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人民监督员。
最高检会同司法部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信息双向反馈的意见》,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使用、管理、评价等方面信息数据协同共享,全方位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
此外,近年来,最高检先后发布3批24件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引导全国检察机关更好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