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载风云激荡,深圳经济特区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镌刻下中国改革开放的壮丽史诗。法治,作为特区永续发展的坚实底座和澎湃动能,也在这片热土上不断书写着改革创新的生动篇章。
在新的历史时刻,深圳法院将用一组关键词,聚焦涉外审判、个人破产、司法助企这三个司法实践,思辨式记录深圳法院的审判工作,看深圳法院如何为特区勇当中国式现代化排头兵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向世界传递中国法治进步的铿锵足音。敬请关注。
今年1至6月,深圳实际使用外资达209亿元、同比增长11.3%,占广东省比重35.7%;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581家,占全国比重18.6%,数量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一。
与此同时,大批深企扬帆出海拓市场、“深圳智造”扬名国际赛道……外资持续加码与深企出海 “双向奔赴” 的背后,是深圳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强劲活力。
在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上,深圳涉外审判工作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从全国首个涉外经济审判庭的设立,到如今形成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审判格局,深圳法院在“内联”服务企业、规范市场与“外通”规则衔接、深化司法协作间精准发力,以司法改革创新回应城市对外开放的时代需求,构建起支撑高水平开放的司法保障体系。
历史演进:
从单点破冰到体系化审判格局
深圳涉外审判的历史年轮,镌刻着城市对外开放的每一次跨越。
1988年,当全国涉外司法实践尚在探索之际,深圳法院敢为人先,率先成立全国首个涉外经济审判庭,开启了专业化审判的破冰之旅。
彼时,外贸企业在深蓬勃兴起,第一宗涉港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审结,不仅让外资企业初识中国司法对跨境权益的保障力度,更为后续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出台积累了宝贵实践经验。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深度融合,跨境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纠纷呈现复杂化、多元化趋势。
2015年1月,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应运而生,被赋予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使命,成为深圳涉外审判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数据彰显其分量:截至2025年7月,前海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已达25067件,覆盖14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15970件涉港案件的审理量,让其成为全国涉港司法合作的 “主阵地”。
2021年后,深圳涉外审判专业化程度持续加深。2021年8月,盐田法院接过涉外涉港澳台行政案件管辖权,为跨境投资中的行政争议提供专门司法救济。
2022年7月,龙华法院挂牌成立全国首个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创新运用“云探望”等举措化解跨境家事纠纷,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
2024年4月,福田法院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人民法庭正式运作,集中管辖全市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
至此,深圳法院已构建起覆盖商事、行政、家事、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涉外审判体系,年均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约占全国十分之一。
从涉外商事案件管辖优选地到适用域外法为境内外当事人定分止争,从国际民商事送达与调查取证的司法协助到境外判决、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深圳法院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了开放包容、平等保护的纠纷解决机制。
规则衔接:
破解域外法难题
护航企业“走出去”
“以前对国际法律规则心里没底,不敢轻易拓展海外市场,深圳法院的判决给了我们信心。” 在一场由深圳市商务局主办的跨境贸易研讨会上,深圳某科技企业负责人的感慨道出了众多 “走出去” 企业的心声。
曾几何时,域外法适用曾是企业跨境商事纠纷中的 “拦路虎”。但在深圳法院,这一难题正逐步破解。前海法院副院长慈云西介绍:“我们率先构建了体系化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通过明确查明程序、丰富查明途径、规范适用标准,让域外法不再‘神秘’。”
“审判长好,各位好,我是香港执业律师唐汇栋,受委托对案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进行查明。现将查明情况说明如下……”在前海法院审理的一宗涉港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现场,唐汇栋作为域外法查明专家,通过视频连线在香港出庭,系统阐述了案涉香港法律查明情况。
这类庭审场景在前海法院并不鲜见,也是该院积极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一幕缩影。通过机制创新,深圳法院正逐步打破规则壁垒,助力企业“看得懂规则、用得好规则、守得住权益”。
前海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港知识产权案
如今,深圳法院已建立起“法官自主查明+专业机构委托查明+法律专家协助查明”的立体化查明模式,深圳中院和前海法院先后出台《外国法律查明工作指引》等系列规范,前海法院还发布内地与香港法律规则比较清单13类,让当事人在选择法律时有据可依。
在知识产权跨境保护领域,深圳法院同样成果斐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563件,妥善处理OPPO与夏普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杆案件,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发出“深圳声音”。
跨境司法协助的深化则打通了权益实现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以来,审结申请承认/认可与执行外国、港澳台地区民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案件20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685件。深圳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建立直接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机制后,司法协助效率显著提升。
这些创新举措,正如一条条纽带,将深圳企业与国际市场紧密相连,让企业在海外投资、贸易、创新的道路上,步伐更加稳健。
机制创新:
优化司法生态
服务外资“引进来”
深圳达某公司在香港投资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股东会多数意见修改公司章程,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深圳法院参照《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认定,过渡期内企业调整组织机构需符合原章程规定,最终判决撤销案涉股东会决议。
这是深圳法院严格落实 “内外资一视同仁” 原则的缩影。深圳法院同样致力于为“引进来”的外资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诉讼程序优化、权益保障强化和纠纷渠道拓宽,深圳法院让境外投资者也能感受到 “来了就是深圳人” 的司法温度。
在程序优化方面,着力破解境外当事人“参与难、耗时久、成本高”的痛点。深圳法院全面简化涉港澳案件诉讼程序,制定“1+8”跨境商事诉讼规则指引,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司法诚信体系建设等制度,2024年深圳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3个月,较集中管辖前减少14.2个月。
截至2025年7月,前海法院已在473件案件中开展港澳诉讼主体资格在线确认,通过转交送达方式处理129件涉港案件法律文书。龙华法院研发的跨境家事诉讼“云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跨境家事纠纷调解撤诉率超80%。这些“数智化”改革显著提升了外资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增强了长期投资信心。
审判中心调解员通过“一站式”跨境家事诉讼云平台开展“云调解”
在解纷渠道方面,大力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自2016年起整合大湾区解纷资源,搭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累计成功调解案件29898件。2024年,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深圳法院引入香港三家调解组织开展特邀调解试点,形成“港案港调”特色模式,由深谙香港商业文化的调解员化解跨境纠纷,在已调解成功的147起案件中,不少当事人调解后继续保持商业合作。
法治人才的跨境融合为司法创新提供了坚实支撑。深圳法院先后选任81名香港陪审员参审案件超1100件,聘请港澳地区及外籍特邀调解员85名,邀请前任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等7名港澳专家提供决策咨询。这种深度的跨境人才融合模式,已成为提升深圳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的重要“软实力”。
从程序便利到权益保障,从多元解纷到人才支撑,深圳法院以系统性的司法改革创新,构建起吸引和保障外资的法治生态。公正司法正日益成为深圳汇聚全球资源要素的核心竞争力与强大“磁吸力”,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着坚实有力的司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