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在忙碌的工作中,及时主动组织我们进行有效沟通,解开大家的心结,既有效缓解彼此间的困难,又促进今后继续交流合作。”两家企业代表在调解结束后向办案人员连声道谢。近日,茂名高州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既减轻了企业的诉讼负担,又有效缓解企业的经营困难,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1年9月,被告茂名某科技公司因厂房建设需要向原告高州市某建材公司采购混凝土,并签订了混凝土购销协议。之后高州市某建材公司向茂名某科技公司提供了混凝土,经双方结算案涉货款共计19万多元。然而茂名某科技公司在支付9万元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履行支付剩余货款义务。双方经多次协商均未能妥善解决,高州市某建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科技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律师费等约14万余元。
“张法官,您好。茂名某科技公司拖欠我公司的货款将近两年了。目前我公司急需资金投入生产,您能不能帮忙协调一下。”承办法官刚收到案件,高州市某建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便匆匆来电反映。
“你好,是茂名某科技有限公司吗?我是高州市某建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承办法官。请问你们对这个案子有什么意见吗?”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茂名某科技公司,该公司表示其确实是拖欠了高州市某建材公司的一笔货款,原因是其也有大部分的资金未能及时追回,而公司也急需资金投入生产,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并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希望原告能够给他们一点时间进行筹措。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双方的具体诉求后,迅速组织双方到新垌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联合中心联调员进行庭前调解。“你们都是企业,要互相体谅彼此的难处。所谓和气生财,一方让一步,财富之门才会越开越大。”
“我们公司同意在三个月内分两期向原告支付完毕剩余的货款。”“只要被告按期还款,我们公司同意放弃对被告的违约金请求。”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继续合作共同发展,并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