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白,我住了十几年的房子,用了这么久的公用阳台怎么就快成他一个人的了?大家这么多年邻居为什么要弄得这么难堪?”晨起鸡鸣,日落浇花,这样的生活看似“诗意”,但居住在大亚湾澳头街道某小区二楼的王女士一家却为家旁公用露台使用问题困扰不已。
王女士与陈叔一家前后为邻,两家的西南侧二层屋面有一处公用露台,两家本相安无事。自2014年起,陈叔却开始在露台上砌筑树池、花池,放置30多个白色泡沫箱、花盆用来种植花草,还修建了鱼池,搭建鸡窝、狗窝,严重影响了王女士的生活。
“公共露台上常常垃圾、枯枝烂叶遍地,老鼠、虫子到处爬行,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他们家还多次在露台上燃烧垃圾,不仅气味难闻、污染环境,还破坏了屋面防水层和保护层!”王女士苦不堪言。
2021年,多方沟通无果之下,她一纸诉状将陈叔诉至大亚湾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叔环绕邻居卧室窗外种植花草、浇水施肥等行为,客观上已影响了王女士房屋的正常使用,故判定陈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拆除违章砌筑的树池花池,并将白色泡沫箱拆除、其他花盆搬离。判决生效后,陈叔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迫于无奈,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当天,法官根据前期的现场勘察情况和执行预案,带领执行干警赶赴小区准备开展清场工作。“你们不能搬动我的花草!”看见法院干警,陈叔着急忙慌出来阻拦。
“陈叔呀,这平台是你们两家公用,但你在这里修树池、建花池,影响了别人正常生活不说,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见陈叔情绪激动,法官把他拉到一旁,欲先平复他的心情,了解他的诉求。
“当初买房的时候我签了协议,这露台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对于露台归谁使用、怎么用,陈叔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不肯让步。法官针对被执行人的困惑点一一释法明理,告知协议中约定露台仅允许晾晒物品及绿化作业,并且泡沫箱也很容易引发火灾。
“陈叔,花草并非不能种,鱼鸟也不是不可以养,咱们和和气气沟通,各退一步,把问题解决了,生活才能过好!”执行法官以乡邻亲情为突破口,耐心劝说,打破疑虑,围绕法理情向陈叔释明法律权利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在法院、当地街道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协调下,陈叔表示理解并配合法院工作。拆除棚子,清理杂物……两小时后,露台上恢复了往日的面貌,小花盆也搬到了陈叔家附近,双方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感谢法官们的执法,真是解了我多年的心结。”王女士说道。
据悉,当天,惠州市其他县区法院干警还通过移动执行平台“智慧执行”APP线上全程观看了本次执法行动。“这是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移动执行平台直播执法。”承办法官杨丽君表示,“该平台具备调查取证、执行互动、即时通信等功能,通过平台不仅可以查询关联案件、学习交流执行经验,还可以让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直接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外勤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执行效率。”
“我们将依托移动执行平台,加强执源治理,配备有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参与执行案件调解,切实贯彻‘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实现双赢多赢的良好办案效果。”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