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趁好友睡着,拿起对方的手机通过暗中记下的密码将钱转到了自己账户。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盗窃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罗某和阿明(化名)二人是同事关系,平时相处得比较好,彼此把对方视为朋友。一天,阿明在手机上查询自己的收支状况时,突然发现账单中多出了几笔转账,而且是从自己的微信上转出去的,阿明很是纳闷,于是便联系微信和银行客服查询,这才发现,这几笔转账都转到了同一个人的微信账户,而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好友罗某。阿明试图找罗某理论并要回钱款,罗某承认是自己趁阿明睡着的时候,用阿明的手机和微信往自己的微信账户上转钱,并表示以后会还钱,还与阿明约定了还款期限,但事后罗某却迟迟不还款,最终阿明选择了报警。2018年1月,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南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罗某依法提起公诉。
阿明的手机设置了指纹开锁和微信交易密码,罗某在用阿明手机转账时是在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的呢?原来,罗某平时经常会去阿明宿舍串门,还经常借用阿明的电脑或是手机,手机开锁密码是罗某趁阿明睡着的时候用阿明的手指纹打开的,微信支付密码是罗某在平时生活中经常看阿明输支付密码,然后凭借记忆试出来的。罗某就这样趁着阿明睡着先后三次从阿明的微信账户转走了近3000元。
检察官提醒,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切勿随意透露给他人,特别是关乎个人财产的信息一定要谨慎。发现被盗转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跟银行联系确认,并在第一时间报警,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