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以来,汕头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做好“四有工作”,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组织部署行之有章。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开展专项行动报告,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均成立工作专班,实行“每日一沟通,每周一报告”,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打击整治行之有力。对涉养老诈骗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3件,目前均已审结。坚持将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保障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金平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潘某雄诈骗一案中,判处被告人潘某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其退赔10名老年被害人被骗金额1054万元。潮南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张某诈骗一案中,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责令其退赔33名老年被害人被骗金额229.3万元;在审理被告人马某平诈骗一案中,判处被告人马某平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其退赔2名老年被害人被骗金额147.7万元。
沟通协调行之有效。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提前对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养老诈骗案件,及早部署防控工作。对在办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潮南法院在审理张某诈骗案中,向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发出司法建议,就员工管理和反诈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在审理马某平诈骗案中,向潮南区仙城镇政府提发出司法建议书,就其辖区基层组织在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宣传发动行之有势。两级法院干警走进社区、村居,通过挂设宣传海报、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共开展宣传活动14场,推出反诈微型剧20部,刊发信息专刊6期,发布典型案例16期,发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手册4800余册,悬挂海报、标语、横幅等226条。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闻、信息、宣传片等图文、音视频作品116条,点击量、阅读量、转发量共计2.53万次,被省市地方媒体报道或转载相关新闻11篇。(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