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正根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广州法院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和2023年工作安排。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正根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提到,用小案件讲好大道理。加强释法说理,努力在判决中讲透法理的尺度、事理的深度、情理的温度。在“员工请假奔丧被辞退案”中明确用工管理不能罔顾人伦道德,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在“救火致死保险拒赔案”中认定维护公共利益符合赔付条件,旗帜鲜明为见义勇为撑腰。在“祖母赠与房产后反被要求搬离案”中驳回无理诉求,彰显亲情的美好不容亵渎,司法决不纵容有违人情、有悖伦理的行为,入选全国法院第二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附件中记录了相关案件的详细情况——
在员工请假奔丧被辞退案中,张某是某钢管公司员工,因岳母去世,致电公司请假回家奔丧,公司未拒绝但要求张某提交书面申请。张某未提交书面申请并于当晚返乡奔丧,后公司以张某旷工三天为由辞退张某。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增城法院一审认定劳动者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系客观原因所致,不存在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故意,判令公司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在救火致死保险拒赔案中,某德公司为员工赵某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在保期间,赵某借住在某翔公司宿舍,后某翔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赵某自行参与救火,因受伤过重死亡。某德公司向赵某家属赔付50万元后,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40万元被拒,遂诉至法院。越秀法院一审判决某保险公司向某德公司赔付保险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在祖母赠与房产后反被要求搬离案中,何某玮2014年5月出生,先后通过祖父何某新遗赠、祖母杜某妹无偿赠与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后何某玮父母离婚,何某玮由母亲伍某抚养。由于伍某要求杜某妹腾退案涉房屋未果,何某玮遂诉请法院判令杜某妹腾空并交付房屋。经海珠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依法认定杜某妹居住行为不属于无权占有的侵权行为,判令驳回何某玮诉讼请求。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