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份保障,我心里也踏实多了…”完成司法确认后,王某终于吃下了“定心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汕法院”)专业、高效的司法确认工作获得当事双方一致好评。
60岁的王某是中铁某局的一名工人,今年7月初,王某在工作时意外摔伤,经司法鉴定确认为九级伤残。出院后,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将全部理赔款项支付给了王某本人。由于住院治疗期间,公司全额垫付了医药费,公司要求王某返还保险理赔中的医药费部分,双方产生争议,便来到鲘门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细致的释法明理,王某认识到保险赔付的医药费确实应该返还,双方很快达成一致。11月6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某同意返还公司垫付的医药费,此外,调解协议还根据双方意愿对王某工资结算、食宿安排等作了详细约定。
然而,调解协议签署后,当事双方仍对协议的后期履行心存顾虑:调解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对方会不会反悔?由于涉及切身利益,当事双方都表示“不太放心”。为了化解他们的担忧,调解人员想到通过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为调解协议加上一份法律保障。司法确认既不收取诉讼费用,也能为调解协议提供等同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当事人便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当事人介绍司法确认制度的优势后,这一提议得到当事双方一致支持。
11月9日下午,深汕法院工作人员来到鲘门镇司法所的调解室,与双方当事人逐一确认调解协议中的每个细节,并介绍司法确认的法律意义与注意事项。经审核,法官认为这一份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程序要求的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依托深汕法院在鲘门镇的诉讼服务站设施条件,现场依法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和司法确认。
“为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难执行的不足。通过能动司法为当事人解除顾虑,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汕法院法官郝以明介绍道。
一直以来,深汕法院通过司法确认制度将人民调解和司法审判紧密结合,以能动司法为多元解纷提速增效,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致力于将各类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找准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切入口和突破口,为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立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