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街道司法所对我的帮扶和鼓励,我将深刻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4月10日上午,刚刚如期解除社区矫正的罗某将印有“司法为民,感恩帮扶”“人民公仆为人民,教育帮扶暖人心”的两面锦旗送至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司法所,对龙岗区司法局、坂田街道司法所在其社区矫正期间给予的帮扶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据悉,罗某曾因个人违法行为在龙岗区坂田街道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坂田街道司法所为罗某成立矫正小组,并为罗某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司法所延伸警官及工作人员在严格教育管理的同时,时常主动与罗某进行沟通,关心其生活、工作和思想上的变化和困扰,帮助罗某平衡社区矫正与工作、生活之间的关系,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
社区矫正期间,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罗某需经常离深到外地洽谈业务,便多次向司法所提出请假诉求。而对于社矫对象需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坂田街道司法所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规定为其办理外出请假手续,并向其强调请假外出期间的监管规定。
在坂田街道司法所的帮助下,罗某顺利获批外出请假申请,并按时进行位置共享和活动情况报告,及时返深销假。此次请假外出,罗某也成功签下新订单,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有温度的司法,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坂田街道司法所在法律的框架内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合法生产经营的权利,通过有温度的执法,让罗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取得积极有效的教育矫正成果。
龙岗区司法局将继续组织各街道司法所深入开展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矫正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铺就回归社会的“向阳路”,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