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全力构建涉企法治四个体系,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构建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关于法治服务保障“制造业当家”的若干举措,提高制度供给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管理、绿色通道制度,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严格涉企合法性审查政策,全面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束缚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构建公平公正的执法司法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入推进“护企净商”“昆仑”“蓝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惩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执法监督例会、“以案促治”、案件评查等制度,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改革,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切实加强涉企司法保护。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改革, 实现免罚、免强制、从轻减轻、风险防范评估等“四张清单”全覆盖和重点领域精准检查清单全覆盖。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公布电动车销售、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危险化学品等 10 类综合监管场景清单。
构建多元参与的依法治理体系。探索开展诉源治理“同心网”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专业调解、六调联动、跨界联调、商会助调等形式,推动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八五”普法活动,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百场法治电影下乡”等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构建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体系。深化减证利企便民,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出公证惠企利企“新十条”,开通涉外公证“容缺受理”“急案优办”“代办服务”等绿色通道,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推动法律服务资源要素向生产领域整合集聚,成立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灯饰照明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精准查找各类法律风险。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出台10项优惠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中山执业,搭建涉外商贸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涉外法律专题培训。建立健全稳企安商政法服务联络站工作机制,设立非公经济检察工作联络点、驻企警务室,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主动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