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说过:愿将一生投入到深爱的检察事业,要让检徽永远在公诉席上闪亮。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邱继华,生前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从事检察工作近30年。这30年里,他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精神,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人生价值追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清正为民,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全部精力。3月11日13时50分,这名将自己的满腔热忱和毕生心血奉献给了自己热爱的检察事业的邱继华,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5岁。
邱继华生前每周都会组织公诉科干警集体学习,交流办案心得。
人物档案
邱继华,1962年2月生,湖南涟源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考进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带领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获得了惠州市、惠城区“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称号。2017年3月11日13时50分,邱继华因病去世,同月,他被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报请上级检察机关追记个人二等功。
从门外汉到每宗案件都办成铁案
邱继华是院里出了名的“爱较真”。“老书虫”“老顽固”“怪才”,是同事最常用来描述他的词。邱继华并非法学科班出身,可他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都堪称是“法学专家”。在他身上,公诉就是一种信仰,在公诉岗位上,他从助理到副科长再到科长,从外行到内行,再到行业专家,经历了太多困难,但他从未想过放弃。为了一个法律问题他可以到广州的书店把相关书籍全部买回家,整晚挑灯夜读;为了听到专家意见,他可以独自背上背包跨越几个省市去听专家的讲座,就是这样孜孜不倦地求索,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地积累,使他最终成长为一名理论功底深厚、精通业务的公诉科科长。
邱继华从事公诉工作20余年来,亲自经手公诉案件数千宗,却从没有出现一个错案。“让每一个案件都彰显公平正义,得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这是邱继华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将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己工作的信条,他说:“在这个民主与法治正在不断完善的时代,公平正义尤其不能缺位,作为一名检察官要用这种理念影响身边每一个人,身边的人再影响他人,那将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作为一名公诉人,必须把每一宗案件都办成铁案。”这是邱继华的职业准则。公诉科干警周美珍于2014年办理的林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公安机关于2008年立案侦查,但多年来对案件却一直没有侦查终结,当事人双方都非“等闲之辈”,不断地到市、省信访部门、检察机关上访,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周美珍审查了案卷材料后发现案情确实很复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时间也比较远,这些年虽然公安机关没有对林某某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但林某某已被立案侦查、取保候审,他的生活已经被打乱,悬而未决已让其身心疲惫,“嫌疑”的身份让他备受冤屈,盼着要一个公正的解读。接案后,邱继华和周美珍一起细致审查材料,通知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证据,找当事人核查当年的情况,向领导汇报案件的证据、事实情况,最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认定林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邱继华与承办人顶住压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提出了存疑不诉的处理意见。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林某某时,他老泪纵横,跪倒在邱继华和周美珍面前并专门给办案检察官送来了“正义之士”的锦旗。
“检察工作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这是邱继华时刻铭记在心的准则。因此,他在办理每一宗案件时,无论案情难易、影响大小,都做到认真审查、核实证据、仔细判断、慎重甄别,力求百分之百准确,决不放过任何疑点,直到查清、搞准为止,切实让经办的每个案件都彰显公平正义,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他让法律变得更加温情
身为公诉人,邱继华不仅关注法律准绳、事实依据,同时也注重对社会和谐的坚守。“很多案件,如果检察官在办案时多为当事人想一想,既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威严,也让他们感受到法外的真情,有的难题也许就会迎刃而解。”办案中,邱继华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2016年6月,公诉科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案子,一名71岁高龄的犯罪嫌疑人粱某某用菜刀砍伤了一名城管工作人员,涉嫌妨害公务罪,经审查案件材料,根据证据、事实和法律,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对检方而言直接起诉到法院是最轻松的事情。邱继华凭借多年的职业敏感性,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是什么让一名71岁的老人做出如此举动?其中会不会有一些难言之隐?”顶着烈日,邱继华亲自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到城管局找相关人员了解案发原因,到居委会了解嫌疑人的家庭情况,最后得知老人的妻子、儿子都是精神病人,家里还有一个8岁的孙子需要照顾,实在是没有能力维持生计。在亲人的资助下,老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老宅拆了重建,因为是城中村,根据相关规定,其房子重建审批时因消防问题无法通过。老人强建时遇城管执法,城管人员执法方法简单,老人情绪激动,最终导致悲剧发生。了解这些情况后,邱继华当即表示“我们不为他做主,谁来为他做主?我们既要依法办案,但也要让法律变得有温情”。随后,邱继华没有机械地结案移送法院,而是根据老人有3个无行为能力人要抚养的客观情况,决定先对其取保候审,再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起诉到法院。接着,邱继华又到嫌疑人所在街道办、规划所了解建房政策,引导嫌疑人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希望尽最大的努力帮助这个家庭。嫌疑人非常感激邱继华和公诉科干警的真诚付出,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认罪伏法,最终梁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确诊肿瘤后仍拄拐上班
做一名真正的人民检察官,走上公诉席,是邱继华进入检察院第一天就深藏内心的梦。在科室,他多次强调要把事业当成生命的主流,只有心无旁骛地干事业,才能对得起“检察官”前面的“人民”二字。
近几年,惠城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均办案量达200多件300多人,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非常突出,而邱继华经常承办疑难杂案,却从不叫苦说累,经常加班加点审查案卷。上班,他是第一个到;下班,他是最后一个走,在他的时间表里,能完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他是和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摞摞卷宗一起度过。
“邱科长心里装的永远是工作。”曾经在公诉科工作的干警郭宇芳说。2016年5月,郭宇芳参与办理一宗职务犯罪案件,当时邀请邱继华提前介入,从公诉角度引导侦查取证,并与其一同分析案情及侦查方向。当郭宇芳办案需要争取公安机关刑警部门的支持时,原本答应一同前往沟通的邱继华,却因突然痛风下不了床。郭宇芳考虑到老科长的身体状况,决定自己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邱继华得知后斩钉截铁地说:“还是我亲自到场更安心。”就这样,邱继华拄着拐杖坐上车,强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进了刑警队办公室,一头扎进工作中。看着他认真负责的工作热情和态度,郭宇芳和同事们深受感染,更加细致侦查取证,最终顺利办结这宗案件。
邱继华曾在他的朋友圈里说过:“工作才是活着的理由,工作没了,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8月23日,邱继华时常感觉头晕目眩,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左脖子内有一个肿瘤需要住院治疗,此时他放心不下的仍然是工作。住院期间,他还嘱咐干警一定要仔细审查证据,认真研读法律法规,多听取大家意见。手术后,干警去看望他,他跟大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案件处理得怎么样?”就在病情确诊的后一个月,他照例坚持要去上班,因不能开车上班,他就找了个亲戚,每天载他上下班,上下楼梯他都需要拄着拐杖。
2016年10月,邱继华拖着病躯坚持参加了首批入额检察官宣誓,当看到他神采奕奕地在鲜红的国旗下郑重宣誓时,全院干警都为之感动。他用实际行动抒写了“老牛自知夕阳短,不待扬鞭自奋蹄”的检察情怀。“我热爱检察事业,更热爱公诉工作,尤其喜欢站在公诉席上的感觉。因为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神圣和正义!”这是邱继华心中的愿望,也是他对检察事业最好的诠释。
邱继华的故事,还有很多,所有的故事里都饱含他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检察人生的执着。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邱继华心甘情愿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无悔年华,让生命之花在检徽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美丽。(南方法治报 李维 余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