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身处司法为民的最前沿,矛盾化解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前沿阵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平潭人民法庭(下称平潭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立足审判工作职能,断“家长里短”、理“鸡毛蒜皮”,讲法律、说情理、止纷争、稳情绪……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脚踏实地为群众解决实事、调解矛盾,力争向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一揽解纷审判业务有成效
平潭法庭辖区内多为农业镇,各类矛盾纠纷主要涵盖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聚焦“民生”二字,平潭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出击,加快办案节奏,不断强化工作力度,提升工作速度,切实提升审判效率。今年上半年,平潭法庭共结案372件,同比增长58.97%;结案率69.4%,同比增长14.47%,超额完成既定结案目标;人均结案186件,同比增长58.9%,实现案件收结存良性循环。
△平潭法庭干警耐心接待当事人
优化民生司法服务,树立“互联网+司法”思维,不断拓宽网上办案模式,强力推进“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运用,及时有效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减轻群众诉累。上半年,平潭法庭开展网上庭审直播55件,远程开庭82件,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3件。
对接需求司法为民有担当
法官走到哪里,法徽挂到哪里,庭审就开在哪里。平潭法庭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摆在第一位,系民生解民忧,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搬到“田间地头”,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以案释法、以法育人,将司法服务温情延伸至庭外。今年3月,平潭法庭将一宗民事纠纷案件庭审现场直接“搬进”阳光村村委会,进行公开审理,20余名村民及村企负责人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温度。
而在巡回庭审的同时,法官们又兼顾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疑问等工作,让以案释法效果从“看热闹”向“真明白”转变,从而进一步提升百姓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共道德意识。
坚持利民多元解纷有成果
群众纠纷无小事,积极调解促和谐。作为植根基层、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的平潭法庭,除了在审判职能上狠下功夫,还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案结事了”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推进与劳动所、司法所等建立联动联调机制,能调尽调。上半年,充分利用调解平台,诉前联调70件,并进行司法确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处理好家事纠纷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平潭法庭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审判模式,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加强与司法所、村委会的工作互动,提高帮助当事人获取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上半年,平潭法庭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25件,成功调解12件,调撤率48%.
提前介入诉源治理有作为
平潭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狠抓诉源治理,积极探索法庭职能前移、各方力量联动、分层过滤递进调解,主动下沉,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对当地一些群众密切关注、纷纷热议的案件提前介入,参与法律引导和调解,努力把大量诉讼案件消解在法院门外。
△平潭法庭干警对一批劳动争议系列案件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今年4月初,针对一起涉案70人的集体劳动争议纠纷,平潭法庭迅速介入,开通“绿色通道”,与良井镇人社所、司法所及调委会联合开展诉前联调,研判分析该案案情,并多次深入该公司,积极说服双方当事人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此纠纷。最终,仅用不到半个月时间,运用“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模式实现无缝对接,以“一站式”服务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解“薪”愁。
走深走实队伍建设有提升
坚持想群众之所想,从小处着眼,从细微之处做起,改进司法作风,体现司法温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平潭法庭切实把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把“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全体干警工作作风显著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在查纠整改环节中,重点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一案一报”机制,加强督办,集中审判力量加强研讨,加快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心头病。上半年,平潭法庭办结长期未结案件8件,实现长期未结案件清零。
为民服务无终点,点滴之间暖人心。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司法服务,扎根基层、走进群众,为群众做更多的好事、实事、暖心事,用实际行动践行法院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
(惠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