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聚焦镇村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一大批基层先进典型。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南方+、粤学习客户端推出《“1+6+N”先进典型》系列报道,充分展示各地各单位的创新做法,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工作体系再深化、再升级,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日,省委平安办印发通知,对2023年度广东省“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获表扬的46个先进典型中,共有6个人民法庭,分别是韶关乳源法院桂头法庭、惠州龙门法院永汉法庭、汕尾海丰法院可塘法庭、中山第一法院坦洲法庭、阳江阳春法院潭水法庭、茂名高州法院金山法庭。
韶关乳源法院桂头法庭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围绕“法庭+综治”“法庭+两所”“法庭+行业”,积极响应综治中心“吹哨”,联合基层治理单位开展联排联调,依托行业组织落实行业共治,为平安乳源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3年下乡走访262次,排查化解纠纷63件;聘请辖区68名特邀调解员,委派诉前调解案件207件,委派指导行业组织调解64件,办理司法确认54件,涉瑶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率44.51%。
惠州龙门法院永汉法庭
紧靠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针对辖区山林面积广阔,旅游、农村土地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情况,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依托县镇两级综治中心设立新枫桥永汉、南昆山工作室,为群众就近提供多元司法服务,资源整合实现“一站解纷”,建立“镇班子直联+司法驻点服务+纠纷一线调解”纠纷化解机制,强化专业调解力量,纠纷联调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加强对村居修订村规民约的指导,善用村规民约化解乡邻纠纷,指导网格员巧断“家务事”,因地制宜实现“良法善治”。2023年共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71件,占龙门法院辖区人民法庭总量的40.02%。
汕尾海丰法院可塘法庭
为维护好“中国彩色宝石之都”这一金字招牌,在可塘珠宝交易市场、海丰抖音电商直播基地挂牌设立“诉调中心”,打造以诉前调解、联动调解为招牌的前沿阵地,融合镇政府、派出所等机构,聚合综治中心、法律调解服务,集合基层组织,做到庭府联动推进治理,推进调解中心和社会治理中心深度融合。近三年来,办理案件共计1227件,调撤率53%,服判率98%,诉前三调联动调解案件304件,调解达成率96.8%,诉前履行情况97.6%。
中山第一法院坦洲法庭
中山坦洲镇位于中山南部,毗邻澳门,服务人口超50万人。自部署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来,会同坦洲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工作,主动融入镇综治中心“+”的环节,助推打造“1+6+N”中山实践样本。通过“法庭+综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模式,2023年受理诉讼案件2552件,同比下降20.03%;平均结案时间同比减少33.26天;诉前调解纠纷1354件,同比上升47.33%。
阳江阳春法院潭水法庭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整合基层解纷力量,与多领域建立多项诉调对接机制,扎实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村前屋后”。依托综治中心、村委会等建设“云上法庭”,与辖区内25个综治中心、村委会实现“云连接”,2022-2023年诉前调解成功率82%,2023年新收案件560件,同比下降7.44%。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在距离法庭较远的8个村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将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末梢”。大力推广巡回审判,2023年巡回法庭的足迹踏遍辖区内5个乡镇、106条村庄,巡回办案273次。
茂名高州法院金山法庭
针对地处城乡结合部、工厂企业较多、经济相对发达、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等情况,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依托金山街道综治中心,在粤西地区率先构建“庭所共建”诉源治理新模式,整合基层政法资源,组建党建联盟、法律专家联调队伍,构建诉源治理“联合体”;建立预立案、快速解纷、司法确认等机制,打好诉源治理“组合拳”;搭建“庭所+土特产行业”“庭所+工作室”“庭所+普法”等平台,织就诉源治理“防护网”。2023年收案数同比下降31.26%,结案率同比提高9.72%;刑事立案同比下降7.25%,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1.27%。“庭所共建”诉源治理新模式获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推介,中央政法委调研组现场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省委政法委在茂名召开“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粤西片调研座谈会并对该模式予以肯定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