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坚持制度固本、队伍强基、履职提效,持续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推动公职律师高效履职,为中山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制度固本,夯实工作根基
强化统筹谋划。落实《建立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和统筹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将公职律师工作纳入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高位推动实施;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将公职律师培育纳入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重视并加强公职律师工作。
优化工作机制。出台《中山市司法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试行)》《中山市司法局公职律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培训、奖励、激励、年度考核等制度,实现公职律师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工作职责的制度化。指导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修订章程,进一步明确机构的宗旨、组织形式、职责范围、主任及律师的职责与执业权利、义务等内容。
坚持队伍强基,锻造法治智囊
全面摸底动员,确保应申尽申。通过摸底调研和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市机关部门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情况,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不断壮大公职律师人才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337人,其中,市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到86%,镇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盘活存量使用,统筹高效运作。落实搭建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及统筹使用工作机制,集中调配公职律师,为有服务需求但暂不具备设立公职律师条件的党政机关提供专业服务,确保服务平台覆盖市镇(街)两级相关单位。根据相关单位工作需求,分别指派多名公职律师参与市教体局、市信访局等单位的信访、行政诉讼等案件研讨,均获委托单位好评。
坚持履职提效,优化服务质效
做好决策“法参谋”。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服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4年以来,全市公职律师合计办理法律事务5.39万余件,其中,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403件,参与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404件。
当好矛盾争议“解铃人”。充分利用公职律师兼具公职人员与执业律师身份的双重优势,在矛盾争议处理中有效结合业务专长与法律专长,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化解社会矛盾。2024年以来,全市公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工作近1.4万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