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两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认真学习《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院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两办《意见》各项要求,围绕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办精品案件、育精英法官、建现代法院”的总体目标,结合“改革创新提升年”工作主线,切实做到以创新的方法激励创新,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
亮点包括:加强证据规则研究探索,破解“举证难”问题。不断扩大调查取证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制定证据保全规则,规范证据保全程序,提升证据保全效能。依法用活用好调查令,积极探索建立专家证人制度,更好地发挥专家辅助人作用。积极探索适用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证据规则,依法惩治妨碍举证等违法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研究,破解“赔偿低”问题。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设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广东)基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市场价值问题研究。积极支持有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推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鉴定机构建设。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破解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工作,完善简单案件速裁机制,确保高效快速审结。全力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设。
推进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健全巡回审判和诉讼服务机制。加快建设惠州、佛山两个巡回审判法庭,积极研究在东莞等地设立新的巡回审判法庭,在各地的省级以上高新区普遍建立起诉讼服务网点。
进一步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快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在现有聘请技术专家的基础上,建立覆盖更广、层次更高、针对性更强的专家顾问团。探索引进聘用制技术调查官。制定技术调查官回避制度、参与庭审、收集和保全证据等规则,完善监督考评机制,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行为。(记者/祁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