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离我们并不遥远。潜心求学的高校学子,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只要对威胁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保持警惕,不断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就能够为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添砖加瓦,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贡献。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是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广大高校学子在享受美好求学时光的同时,要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提高防范应对能力,如在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寻找兼职等活动中发现可能危害我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务必提高警惕,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