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事关国家根本利益和人民福祉。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追缴违法所得2万元。
2024年6月,毛某在网上被境外间谍组织人员勾连发展,为其提供涉军信息。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毛某接受该境外人员指令,多次辗转前往多个军港周边实施观搜,并通过网络向对方提供涉军信息。经鉴定,毛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1项涉军信息为机密级国家秘密。
法院审理后认为,毛某的行为已构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毛某具有多次故意犯罪前科,且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毛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毛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勾连我国公民实施间谍情报活动愈加猖獗。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法定义务。本案中,毛某被不法分子以利益诱惑,一步步踏入犯罪深渊。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可随意拍摄军用设施照片和视频,不要转发传播网络上涉及军事活动的视频,同时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员利诱、威胁,以防掉入陷阱,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