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以“万类霜天竞自由”之势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法治化是必然的路径。2020年3月,汕尾市委提出“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口号,部署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年等三大行动。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出台了相关意见举措,为汕尾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
法治:营商环境新引擎
谈到汕尾陆丰市,有人可能会想到8年前的“雷霆扫毒”,也有人还停留在“老区发展滞后”上。
而今,走进这个海滨之城,街道上熙熙攘攘,科技园区成片的楼房拔地而起,社会环境有了质的改观,这里已经成为“奋力裂变发展”的新兴之地。
法院干警走访金属加工厂
“平安是最大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们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投资、无忧办厂。”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钦说。
陆丰的营商环境发展是汕尾的一个缩影,陆丰法院通过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解题思路,也是来自汕尾中院的统一部署。
为了给营商环境安上“法治引擎”,汕尾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工作方案》等多份文件,找准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和发力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助力汕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善意:营商环境新理念
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袭,一些企业被迫按下暂停键,陷入危困境地。一方面要承担相应的成本,另一方面又要面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法律风险,纠纷数量陡增。
汕尾城区一家公司因为债务纠纷被冻结账户,加之疫情影响,出现了资金流短缺、无法及时发放员工工资问题,复工复产面临极大困难。该公司为缓解生产经营困难,向汕尾市城区法院申请置换保全财产。
城区法院院长廖永杰表示,在经过严格审查之后,根据相关规定,法院依法裁定支持其财产置换申请,有力保障了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不仅仅是在城区法院,各基层法院都有类似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在举措。
相似的问题也摆到了陆河法院的面前。当地一家旅游类公司,因受疫情影响,一度陷入困境,成为被执行人。
“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直接查封公司全部资产。但这种情况下,公司还面临疫情冲击,一封就‘死’了。”陆河县人民法院院长高炯峰介绍。
法律无情但司法有情,法官经过研究,发现这家公司涉案标的额相对较小,可以采用“活查封”的方式,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也让被执行人有机会“活”过来。“我们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高炯峰说。
正是这样的“善意”,让一些面临困境的企业起死回生,法理情的有机融合,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当事人的获得感,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也让这些企业成为印证地方营商环境优劣的“活名片”。
便利:营商环境新路径
“名片”,打印一张很容易,但要让人记住里面的内容,却要花些功夫。
“我们汕尾法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矢志在粤东地区走在前列。”汕尾中院院长陈润霖介绍。汕尾中院积极探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汕尾路径,近年来,得益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汕尾法院以“便民”为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去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大部分诉讼业务转为线上服务,信息化的作用得到充分彰显,进一步提升了汕尾市营商环境美誉度。
当事人通过网上巡回法庭进行调解
以海丰法院为例,今年网上立案已达1002件,海丰县陶河镇和平东镇均设立网上巡回法庭,与镇司法所、综合治理中心等单位对接,着力为群众提供在线诉讼、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
海丰法院院长罗桂东介绍,对私下协商不成的民间纠纷,可以通过网络连线法官进行诉前调解。仍调解不成,当事人可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缴费、证据交换、开庭、调解等诉讼活动,相当于把“枫桥经验”搬上了网。
除此以外,汕尾各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提供“掌上服务”,实现了立案服务“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甚至是“指尖”立案、“云端”办案的“一网通办”。依托互联网开展的“+服务”,不仅提高了司法服务效率,改善了司法服务质量,还有效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
质量和效率,在营商环境中是举足轻重的一环。汕尾法院以信息化为新路径,推进司法服务进一步向便民领域延伸,通过高效率和优服务为汕尾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添砖加瓦。
创新:营商环境新亮点
以信息化为路径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并不意味着就是一个模式“齐步走”,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做好“大锅饭”的基础上,通过“开小灶”去解决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法官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汕尾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举措解决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海丰法院通过聘请调解员进行诉前联调,解决案多人少矛盾;陆丰法院让年轻干部进入中层干部队伍,调整多名年轻法官助理和干警到基层法庭工作,因才适用,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的服务深度。如面对金融借贷纠纷,城区法院严格审核借贷利率;陆河法院以提高涉陆河农商银行案件执行结案率和实际到位金额,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院虽然是主力军,但并不是“独立团”。陆丰法院与陆丰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办理相关服务事项进行了限制或禁止;城区法院与区委政法委等15家区直单位联合印发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改变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海丰、陆河法院联合本地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在本地的支行,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推进“立审执”提质增效方面,汕尾两级法院注重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以快审团队打造快审机制,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压缩办案周期,减少程序梗阻,提升涉企执行案件办理效率。通过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开展普法、“暖企”等行动,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闪耀着智慧之光。
“我们就是要通过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在汕尾能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陈润霖说。不仅仅是法院,近年来汕尾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努力和成效有目共睹,今年前三季度,汕尾GDP增速再次蝉联全省之冠。
用法治“筑巢”
让营商环境“引鸾招凤”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
法治是一种规则之治,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一套规范、长期和稳定的制度体系。两者的有机结合,便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它可以让市场主体在法治框架内,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汕尾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1%,增速比1——8月提高3.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9.7%.单在汕尾海丰县,今年7月已经迎来了35个项目集中签约,总投资额达到254.7亿元人民币。这一串串数字背后,恰恰为汕尾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了最好的注脚。
“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不仅仅是市委的要求,也是法院广大干警的座右铭。从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到优化便民高效的服务环境,汕尾法院广大干警设身处地真诚为企业解决真问题、真困难,灵活地运用“活封”等手段施以援手,真正为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在汕尾落地生根“扶上马,送一程”,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店小二”好叫,但并不好当,首先就不能有“二大爷”的姿态。从走访来看,汕尾法院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以法治为新引擎、以善意为新理念、以便民为新路径、以创新为新亮点,聚焦汕尾,服务“双区”,汕尾法院力求打破司法服务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提升服务能力来提升公信力,通过向便民领域延伸的各项司法服务,来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作为一个地方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和气候,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也是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优劣,企业就是风向标。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回应服务期待,蜂拥而至的企业和项目,汕尾让我们看到了以法治“筑巢”来“引鸾招凤”的效果,也见证了营商环境优化所带来的生产力。
作为一项公共服务,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谁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市场活力空前提高,发展动力充足,企业和企业家高度认可,这些标准足以说明了营商环境的优劣。而这些,汕尾恰恰都满足。
“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我们坚信,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广东省委、汕尾市委坚强领导下,法院的“店小二”们,将不忘初心,继续探索法治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我们也坚信,在汕尾创新创业的人,会因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而露出幸福的笑容。
(南方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