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法庭有4名工作人员,包括我,两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走进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关埠人民法庭,负责全面工作的副庭长李志武这样介绍他的团队。
近年来,李志武和同事创造出一组组亮眼的成绩——近3年来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达70.35%,每年在潮阳区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中均排名第一;今年前5个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2件,同比增长18.9%,受案数和增幅在该区7个人民法庭中均居前列。
“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正如李志武所说,关埠人民法庭探索“法庭+村委会+特约调解员”模式,不断延伸乡村调解网络,建立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基层法庭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联动调解高效化解矛盾
单靠“坐堂审案”是行不通的
基层法庭面对的纠纷和案件多为家庭邻里事,尤其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往往给法官办案带来不少挑战。
去年5月,潮阳区金灶镇外美村的一对年近八旬的夫妇走进关埠人民法庭,他们要起诉大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法庭干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即为老人办理诉前调解手续,并立即联系被告,告知其尽早到庭应诉。调解工作一度僵持,主办法官李志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只能积极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原告年事已高,又住在山区,出行极为不便。”眼见于此,李志武先后跑了三趟山路,主动驾车到原、被告所在乡村开展调解工作,每次现场办案至少都要花半天时间。
“一次调解不成就再来一次。”李志武说,在法庭再三努力下,以及村居干部的积极协助下,当事人的家庭顾念亲情,矛盾逐渐化解,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由原告两名儿子每月各给付父母亲500元赡养费,老人日后的医疗费用由两名儿子均等负担。对于法庭的调解结果,当事人当场表示感谢。
“我们能够保持较高的案件调撤率,很大程度上靠当地村居干部和调解人员支持配合。没有他们的帮助,有时候要找个当事人都难。”李志武坦言,如今时代在变,单靠“坐堂审案”是行不通的,只有深入基层,舍得花时间和精力,与村居干部一起释法析理,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正因如此,关埠人民法庭始终保持了较高的案件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每年在潮阳区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中均排名第一,所办案件也实现零申诉、零信访。
诉源治理建设法治乡村
将审判职能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
佛山人温某向潮阳人陈某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约定陈某自签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清车辆贷款并解除银行抵押手续,若违约则由陈某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温某经济损失5000元。
合同签订后,温某依约支付了购车款,但陈某未结清贷款,导致交易车辆处于抵押状态。去年8月5日,温某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服务平台诉至关埠人民法庭,请求判准其与陈某解除合同,并由陈某退还购车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网上立案后,考虑到防疫要求和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的实际,关埠人民法庭通过线上远程视频为双方主持调解。在办案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下,原告改变了此前坚决要求解除合同的态度,就继续履约和适当赔偿等问题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原告向法庭申请撤诉,双方纠纷得以平息。该案从提起诉讼到达成调解协议历时不到一个月,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发挥“特邀调解员+线上调解”的作用,正是关埠人民法庭高效调解纠纷的另一番实践探索。
近年来,该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加强基层普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创新调解新模式,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关埠人民法庭设立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密切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村(居)民委员会的联系协作,形成以村(社区)为单元格的纠纷化解网络,使一大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以非诉方式得以化解。同时,在每个镇各聘请一位熟悉民风民情、具有较高威望的特邀调解员,联动建立起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农村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庭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以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婚姻家庭、身体权等纠纷为主。”李志武表示,近年来,关埠人民法庭聚焦诉源治理,主动将审判职能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多次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各村(社区),开展送民法典进乡村普法宣讲和法律咨询活动。
李志武说,在普法过程中,往往结合具体案例,为村民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宅基地、婚姻家庭、家事、民间借贷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以此提升村居干部的乡村法治实践水平,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服务法治乡村建设,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