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在全民抗疫之时,个别市民却不顾大局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被警方依法处罚。
●游泳离开封控区,治安处罚
6月12日22时许,广州荔湾警方在海珠警方的协助下,查获一名通过游泳离开防疫封控区的男子。该男子从荔湾区近洲头咀隧道亲水码头下水,游泳横渡珠江至海珠区永兴街码头,最终被警方抓获。
经查:6月12日20时许,荔湾区一在建工地建筑工张某(男,28岁,贵州三都人)在工地与工友吃饭喝酒,一时兴起,为显示自己可以游过珠江对岸的本事,便翻过工地围墙,步行至下涌桥,翻过防疫水马围栏至亲水码头下水。约半小时后,张某游到对岸码头,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后被警方抓获。张某承认当时没有意识到擅自离开防疫封控区的危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警方经与工地负责人核实,张某是该工地建筑工人,公司从5月至6月10日已组织工人进行5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对张某违反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擅自离开封控区域的行为,荔湾警方依据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治安处罚。
●坐船偷偷离开封控区,行拘7日
湛江吴川市公安局通报,6月12日晚,该局接到市民举报,有4人违反吴川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偷偷坐船离开封控区。该行为违反了吴川市梅菉街道所辖区域实施封控管理、人员只进不出的规定。
次日,民警依法传唤该4人。经询问,岳某萍、岳某林、王某杰、阮某平对其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4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两密接者四处外出活动,行拘10日
6月13日,河源和平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和平发布”发布警情通报:6月12日,和平县警方依法对两名被确定为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后,未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且未主动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反而四处外出活动的违法人员执行行政拘留措施。
经查,6月1日,佛山市南海区疾控中心电话通知叶某龙(男,32岁)、叶某朋(男,35岁,均为和平县人)为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求两人落实防护措施并实施居家隔离14天。期间,两人没有落实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返回和平县后,还四处外出活动,给防控工作增加难度及带来风险。
据和平县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两人共造成次密切接触者65人,一般接触者71人,并导致叶某龙居住的小区楼栋实施封闭管理措施,涉及管控19户共68人。
叶某龙、叶某朋两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其二人执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深夜强闯出封控小区,治安处罚
6月13日15时许,广州荔湾警方通报依法惩处3名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规定的人员。
通报称,6月12日21时许,荔湾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芳村汾水花园小区有1男2女不服从小区防控值守人员劝阻,强行离开封控小区。接报后,荔湾警方立即派员开展调查。经调查,在隔离期间,该小区居住人员林某基(男,30岁,揭阳惠来人)和其妹妹林某、女朋友董某以归还他人物品为由,强行闯出小区,态度恶劣,并辱骂值守人员。上述3人拒不执行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擅自离开封控区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荔湾警方依法对3人作出治安处罚。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