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到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精神推动新时代广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专题讲座。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一级巡视员余甫功主持讲座。
“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精髓,赓续了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倦的法治追求,既是我们党百年法治探索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又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长期实践、深入思考的重大成果。”“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以扎扎实实的政法工作成效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实践要求,林贻影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介绍了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融为一体、统筹推进,推动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的情况。
“法律监督是实现法律权威的重要途径和保障。”“为什么要建立人民检察制度?”“为什么要重建人民检察制度?”“为什么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林贻影围绕90年人民检察事业的发展与变迁,沿着历史的足迹探寻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变迁的精神密码,回顾了检察机关从无到有、从中断到恢复、从改革深化到全面加强的风雨历程,深入阐述了检察机关被确定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司法制度层面和国家制度层面的重要意义。
林贻影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的思路举措和重点难点,从树立共同执法司法理念、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强化检察履职引领促进法治建设、提高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等方面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设想。
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眼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高质量服务保障“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要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持续提升能动司法和法律监督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要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精神,努力为广东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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