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纠纷,找岚姐。”
群众口中的“岚姐”就是赵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东涌人民法庭的一名法官。她是化解家事纠纷的好手,坚持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的调解原则深得民心,群众还亲切地称她为“知心岚姐”。近年来,赵岚成功化解家事纠纷1200多件,调撤率连续多年保持在60%左右。
化解家族危机 挽回一段亲情
2019年,年近九旬的陈老太和她的四个子女将陈老太的小儿子告到了法院,要求将小儿子正在居住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继承。
法庭上,他们彼此间横眉冷对、恶语相向,完全不像一家人的样子。原来,陈老太的丈夫去世时留下了一处房产,但未留下遗嘱,该处房产一直由陈老太和小儿子使用居住。
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为何如今却要求分割继承?母子六人分一套房产,势必牵扯到房屋出售,老人搬家等问题,陈老太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赵岚心中有着诸多疑虑,遂前往现场勘察。她发现房屋由于种种原因已无法进行分割,一家人的核心诉求并非分割房产,而是陈老太的赡养问题。
小儿子认为,目前母亲的饮食起居都由他照顾,自己住这房子无可厚非,反倒是哥哥姐姐少有探望;其他子女不甘父亲留下的房产一直被弟弟“霸占”;而陈老太则觉得,老房子早已年久失修,自己腿脚不便出入困难,小儿子一直不肯修整是因为不想照顾她。
找到症结所在,赵岚给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赡养方案,房屋由陈老太和小儿子各持50%按份共有,陈老太有生之年可一直居住使用,小儿子需保障母亲生活便利。经过耐心劝导,这一家人接受了她的方案,并且主动撤诉。事后,小儿子还修理了老屋的出入道路,方便老人的生活。
“如果没有赵法官,这个案子不一定能这么顺利解决。”被告方代理律师称赞,赵岚的耐心调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帮助一家人挽回了亲情。
用心倾听 给双方一个情绪“出口”
“听的时候必须全神贯注,你才能感同身受,当事人也会对你产生信任。只有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去思考,才能找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好方案。”说起自己在调解中倾听的经验,赵岚滔滔不绝。
刘先生和王女士是多年邻居,两家人一直相处不错,却因养狗起了矛盾。王女士家小狗抓伤了刘先生的女儿,刘先生遂要求王女士赔偿,王女士不肯,刘先生便起诉到法院。
“事情不大,金额不大。两家人来的时候明显就是争一口气。”接到案子,赵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耐心倾听。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都不小,她始终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事情说出来了,情绪发泄了,气消了,自然容易解开心结。最终,在赵岚的调和下,双方当场和解。
“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不仅仅是听他们讲述事实,更重要的是了解他们的诉求,同时给双方一个情绪的出口。”在每一次的耐心倾听中,赵岚也在修复着破裂的感情。
家散了,爱不能少
即使给不了孩子完整的家庭,也要给孩子完整的爱。办理家事案件多年的赵岚,每次遇到涉及孩子抚养问题的离婚纠纷,总会想起过去的一件案子。
2015年7月,戴女士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由自己抚养女儿,她的丈夫刘先生同样想要女儿的抚养权。审理案件过程中,赵岚发现夫妻二人感情虽已破裂,但两人都非常疼爱女儿,并且受教育程度、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等都相当。女儿快上小学了,对父母两人的感情都很深。对此,赵岚反复地琢磨,法院应如何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延续原有家庭对孩子的情感支撑,保护孩子成长拥有平稳、健康的心理。
她想到了轮流抚养。虽然法律规定离婚双方可以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少有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她还是想尽力试一试,毕竟对于孩子来说,家散了,爱不应该减少。
赵岚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轮流抚养制度,分析和预判了轮流抚养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坦诚地比较了各种方案的优劣。结合双方的意见,赵岚提出了轮流抚养的具体方案:女儿读小学期间由母亲抚养,此后至女儿成年由父亲抚养。这个方案既保证了父母与孩子都有足够的相处时间和情感交流机会,也充分考虑到孩子成长需要的稳定生活环境。
经赵岚的耐心解释,这对夫妻终于放下彼此心结,一致同意赵岚提出的轮流抚养调解方案。
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尤其是涉及家庭、人身关系的纠纷,虽然法律规定日益完善,但如何在适用中真正实现法、理、情的平衡,考验着法官的智慧与专业水平。处理这类案件,赵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总是从立法本意出发充分适用法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作出最优裁判方案,提出最适合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方案,在专业中融入司法的人性关怀。
“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只要能化解百姓的烦心事,多跑跑腿,多做点工作都值得。”赵岚既是一名“裁判者”,又是一名“和事佬”,更是为群众办实事的“贴心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