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中)主持重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受访者供图
近日,中国女检察官协会揭晓2020年全国优秀女检察官表扬推介活动结果,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下称“江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郭玉等10名女检察人员获评“全国优秀女检察官”。郭玉也是这次全省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女检察官。近日,郭玉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介绍了江门市检察机关(下称“江门检察”)近年的工作亮点。
推进党建文化工程建设创新开展“十个一”党员教育活动
2019年7月,江门市检察院正式启用党建教育中心。该中心设有8个功能区,集学习培训、交流提升、形象展示、党性锻炼等功能于一体。依托新建成的党建教育中心,江门检察创新开展“十个一”党员教育活动,党建实效大大提升。
郭玉介绍,近年来江门检察打造机关党建“崇山工程”,夯实检察工作政治根基。除了建成党建教育中心,江门检察还加强了“八小时外”管理的软环境建设,部署开展各基层检察院政治巡察、江门市检察院内设机构专项检查。持续推进援藏援疆、与云浮检察机关结对帮扶、对鹤山古劳精准扶贫、与广东四方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结对党建,力促各方同向共进。
江门市检察院还推出文化建设“釉泽工程”,为检察队伍建设增光添彩。先后建成院史陈列室、图书馆、检察文化室,建设“一楼一主题、一层一特色”检察文化走廊;开展升国旗仪式、读书分享会及主题征文、朗诵、演讲、书画、摄影比赛等丰富文化活动。在这样的文化熏陶下,江门市检察队伍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等多位先进典型。
此外,自2018年起,江门台山市检察院以为期三年的党建和检察文化建设“领航工程”规划,开辟“政治建检”“文化育检”新航道。通过党建引领和文化支撑,该院检察工作扬帆远航,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并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搭建“检警协作平台”促进办案质量和监督效率双提升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是江门检察在刑事检察“两项监督”工作中一直坚持的理念。郭玉介绍,通过采取“定点+巡回+派驻检察官”模式,江门市检察院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在75个派出所设立了侦查监督工作室。去年,江门检察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9件,均居全省第三;纠正漏捕229人,纠正漏诉337人,分别居全省第二和第三。今年1—5月,江门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一,监督公安机关撤案数位居全省第三。江门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实行备案审查案件化办理,严格把好两类监督文书质量关。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搭建“检警协作平台”,实现刑事案件电子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共享,促进办案质量和监督效率双提升。
江门检察积极推动出台江门市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文件,率先提起了全省首两宗行政公益诉讼、全省首两宗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并积极探索英烈权益保护、青少年控烟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自公益诉讼立法实施以来,江门检察通过办案共挽回、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等369.2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425.4万元,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3.3万吨,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177.8万元;相关被告被判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约494.28万元、食品药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共计约589.7万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江门检察依法运用诉讼监督活动中的直接立案侦查权,延续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优良传统,2019年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件4人。在2020年初的内设机构改革中,江门市检察院单独设置了侦查部门,为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力度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创新推进侨务检察出台保障侨胞权益14条
“江门两级检察院均单独设置未检办案部门,在全省检察系统来说是少有的。”郭玉表示,江门市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原则,首创未检工作“8+S”江门模式,全面构建“四翼式”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对于罪错未成年人,江门在全省率先将未成年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纳入社会调查报告,推动建成12个学校型观护基地和45个社区型观护基地。对于未成年被害人,则联合相关单位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和入职查询制度,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一站式”询问机制,上线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
此外,江门检察还推动设立全省首个涉检护苗帮教基金,该做法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护苗爱心行动”志愿服务项目荣获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并被评为省优秀普法项目。
2020年4月,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的意见》。5月,新会区检察院联合区委统战部,签订《关于服务保障华侨华人和台港澳同胞合法权益的合作协议》,并建立了“检侨联络站”,在侨胞司法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江门市检察机关围绕市委“1+1+5”工作举措,以侨务检察工作作为基点,助力江门在“双区”建设中发挥独特的侨乡优势。2017年以来,共起诉侵害华侨华人权益犯罪7件7人,先后围绕“华侨留守青少年子女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侨资侨产侨益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
对话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玉:
以荣誉为鞭策努力再立新功
南方日报:最近,您获评2020年“全国优秀女检察官”称号,有什么感想?
郭玉:这个荣誉虽然授予的是我个人,但成绩属于集体,是江门市检察机关(下称“江门检察”)全体检察人员集体努力和智慧的结晶。这个荣誉是对新时代广东女检察官柔肩担当、巾帼建功的肯定,我作为女检察官深感自豪。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我觉得这个荣誉更是鞭策和责任,我会把它作为今后工作的动力,只争朝夕,奋力前行,继续抓好党建、做好业务、带好队伍,努力为检察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南方日报:今年,我们经历了疫情大考。江门检察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郭玉:江门检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夺取战疫情和稳经济双胜利。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工作。起诉涉疫情犯罪25件27人,办理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11件。注意以人性化方式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和群众信访,依托派驻镇(街)检察室积极参与基层疫情防控和宣传,监督支持监管场所加强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及时推出“战疫普法小课堂”系列法治教育微网课,以法治副校长名义制作了致同学们的一封信,实现全市500多所中小学校全覆盖。
另一方面,江门检察积极助力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近日,我作为地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在全省率先主持全省首例针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的公开听证会。除此之外,我们还召开了7场公开听证会,以依法履职服务“六稳”“六保”。比如,江门台山市检察院办理了某医疗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监督案,依法监督“解冻”民营企业的防疫资金,高效助力复工复产。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第二批典型案例。
南方日报:下一步,江门检察有何新的工作思路?
郭玉:今年上半年江门检察工作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疫情的影响,所以接下来我们要按照年初提出的“五个融入”工作思路,按下各项工作的“快进键”,切实把疫情影响的检察“工期”追回来。一是以服务“六稳”“六保”为使命,推动检察履职工作稳进;二是以新时代检察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深化检察中心工作落实;三是以“政治、业务素能双提升年”为牵引,持续推进自身建设水平提升;四是以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为载体,抓细抓深抓实基层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