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肇庆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行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今年以来持续发力,从完善制度、交流协作、改进工作方式等方面构建完善肇庆市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描绘社区矫正“路线图”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本地区实施办法、工作规则等,既提出任务目标又有贯彻落实细则。
封开县印发《封开县司法局2023年度社区矫正案卷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封开县社区矫正工作案卷质量交叉评查细则及评分表》,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案卷评查方案的时间节点,开展社区矫正案卷自查、交叉评查。
怀集县依法成立怀集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及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了《怀集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怀集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怀集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交流协作促进矫正
构建社区矫正“共同体”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的重要工作,肇庆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各单位开展合作。
梧州市万秀区,肇庆市高要区、德庆县、封开县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签订《关于建立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跨区域协助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跨区域异地同步监管,还及时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监督管理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地解决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配合,能及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社区矫正对象变更执行地、异地协查及跨区活动的矛盾和问题。
端州区司法局配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社区矫正课题”调研考察组到端州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考察活动。调研考察组对肇庆市社区矫正执法实践中的难点及措施提供了科研理论上的建议,为肇庆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打开了工作思路,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会、怀集、德庆等地纷纷与社会企业、红色教育基地等单位建立合作,打造社区矫正教育、就业、公益活动基地,促进对社矫对象矫正教育、帮助其尽早重返社会。
改进方式提升质效
开辟社区矫正“新路径”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方式进行创新改进,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提升了效率,有利于减少再犯几率、帮助社矫对象重新融入社会。
高要区大湾司法所借助驻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探索建立“律师+社区矫正”新模式。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定期坐班,为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帮扶活动,沟通了解学习情况、解答他们所关心的有关法律问题。每月邀请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主题宣讲。
四会市打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帮扶项目——归航计划,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对一”志愿服务等;与本地社工机构合作,打造“启航计划”社区矫正公益活动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公益活动项目、内容和方式,组织有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项目。
封开县司法局办理上门入矫手续,上门入矫是针对特殊人群的一项灵活性执法举措,既体现了刑罚执行的“力度”,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执行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情,有利于引导其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后续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