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载体,是融入社会治理、发挥法治引领的重要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更好发挥审判机关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惠阳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建议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聚焦反复发生的类似案件深入研究分析,找出症结,既做“清道夫”化解纠纷,也做“啄木鸟”清除“病灶”。
今年以来,惠阳法院共制发司法建议10件,期限内反馈采纳率达100%,均转化为工作举措、管理制度等进行落实,从更深层面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惠阳人大调研区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情况座谈会。
确保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性
如何让“小”案件助推社会“大”治理?司法建议无疑是重要抓手。惠阳法院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审判实务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共性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找出问题症结,分析可能引发涉诉涉法因素,建议引导相关部门和行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日前,惠阳法院在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对特殊人员准予补缴社保政策,骗取国家社保基金,严重扰乱社保基金管理秩序,损害了正规参保人员的利益,且案件具有一定典型性。为此,惠阳法院向区社保局发出司法建议。
针对以往存在的问题找不准、原因说不透、对策提不准等现实难题,惠阳法院从“健全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监管制度建设、全力协作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加强警示教育”4个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司法建议质量,确保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建议客观合理。
例如,在健全社保基金管理机制方面,法院建议实现信息审核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在加强内部监管制度建设方面,法院建议建立起操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过程有监管、事后有倒查的“防火墙”,有效织密监督网络,防止社保基金流失;在追赃挽损方面,法院建议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形成打击骗保行为的强大合力。
收到建议后,区社保局迅速排查业务办理审查漏洞,成立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联审小组,采用三级审核制度办理相关业务,杜绝一人通办业务全部流程,做好涉嫌骗保案件的追赃挽损工作。
夯实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效性
一份优秀的司法建议,要找准社会治理中的普遍性问题,找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站在法律视角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直戳“痛点”。
惠阳法院在统计近年来的案件数据时发现,近三年来,全区因物业欠费引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呈逐年增长态势。通过进一步梳理,导致业主不愿意缴交物业费的原因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遗留的问题、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质量不高、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不明显、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和指导力度不足。
物业公司既是小区的管理者,也是小区业主的服务者,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与业主切身利益相关的诸多事项,往往会导致业主以拒交物业服务费进行对抗,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不利于营造良好、文明的物业服务环境。
为进一步消除误解,化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隔阂,形成新时代物业服务良性循环机制,惠阳法院深入分析案件的诸多争议焦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并向区住建局发出司法建议。
特别是在加大物业行业监管力度方面,司法建议提出,要提升对物业服务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频次,定期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及群众测评,对各部门综合监督检查不过关、服务质量考评不合格、业主负面评价高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通报整改、降星降级、调整企业信用分值等方式给予相关惩处等。
收到建议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区范围内派出调研小组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对业主反映问题较多的24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8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均已整改完毕。同时集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方面整治工作,加强工程设计环节监管和施工过程管理,加强对物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建立业主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提升司法建议工作的针对性
金融审判作为国家金融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
针对金融类纠纷大量涌入司法机关,特别是信用卡纠纷案件迅猛增长,潜在纠纷案件数量巨大,危害金融安全,惠阳法院聚力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向惠阳金融监管支局发出司法建议书,从引导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在合同中约定电子送达条款、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约定适用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了惠阳法院与惠阳金融监管支局协同工作备忘录的签署,并确定了健全多元解纷、推动风险同防共治、深化智慧成果共创等9项协同治理事项。
在此背景下,惠阳法院与惠阳金融监管支局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筹备成立调处中心,今年9月,在惠阳法院揭牌成立全市首个金融纠纷调处中心,率先在“法院+金融”协同治理迈出坚实一步。
每一份司法建议,都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和融入社会治理的见证,昭示着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坚定决心。今年以来,惠阳法院主动优化制发数量和质量,畅通“发前沟通”和“发后跟踪”渠道,共制发司法建议10件,期限内反馈采纳率达100%,通过既向党委“借力”,又与被建议单位充分沟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司法建议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