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矫正考验期,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给了我和家人很多帮助和关怀,真的非常谢谢你们!”近日,小李握着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沙头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感谢社矫工作人员对他的帮助。
小李曾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患有精神分裂,无业。服刑的变故、经济的压力、父母的冷嘲热讽让小李身心濒临崩溃,病情加重。
在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将小李列为重点个案,集中资源对其进行一对一帮扶,最终小李顺利完成矫正,融入社会。
沙头司法所通过综治中心,广泛动员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用真情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创新和生动实践。
目前沙头街道有社区矫正人员45名,安置帮教人员59人,无一脱管漏管、重新犯罪。
凝聚“N”种资源,从心感化帮扶到位
一直以来,沙头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凝聚劳动、民政、团委、商会等相关资源,主动帮扶重点人员,将“帮扶、教育、感化”工作做实、做细。
对就业、就学、就医有困难的重点人员,通过劳动、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单位给予落实相关政策,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对家庭有变故、心理负担重的重点人员,定期组织党员、团员、专业社工开展志愿服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扶救助、预警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重点个案“一人一策”定制帮扶方案,重点引导帮扶,如上述案例中的小李,司法所工作人员先通过商会联系了帮扶企业,帮助小李解决就业问题,保障了小李的基本生活,再组织司法社工开展心理矫治,分别对小李和其家人进行专业心理风险排查评估、心理疏导沟通,建议小李通过绘画纾解情绪,教育其家人尊重小李,双方也改变了沟通方式,学会体谅与鼓励对方,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建立对未来的信心。
此外,定期组织党员、民政等部门进行走访慰问,让其感受到了工作人员的真情与关怀,消除对立情绪,主动接受社区矫正。通过多方的不懈努力,小李适应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顺利解除社区矫正,融入社会。
同时,发挥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中的专业优势,创新构建“律矫同行”精准帮扶新模式。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结对,请律师加入矫正小组,全方位、多角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除为社区矫正对象设立专门法律咨询热线外,还参与社区矫正培训、调研、宣传活动。并与结对法律顾问定期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其犯罪类型、犯罪特点及个人工作、家庭背景进行分析梳理。
例如,针对近期在册社矫对象中经济诈骗类的对象有上升趋势,在今年6月对涉及诈骗犯罪类型的社矫对象开展防诈专题讲座,要求律师将信用卡诈骗、电信诈骗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宣讲。7月法律顾问与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中,倡导群众多学习法律法规,关注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共同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主动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优化监督管理措施
沙头街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由街道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组员,强化重点人员联防联控。依托综治中心,定期调度相关部门,按照日常、特殊时期的不同侧重召开重点人员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风险隐患,部署针对性防控措施。
今年来召开重点人员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15次,全年未出现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案事件。
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和村(社区)的作用,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村(社区)矫正小组,按照社区矫正对象属地分类建档后,将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分配到相应村(社区)网格,实现网格化管理。
沙头街道共有105名网格员化身“法律宣传员”“心理宣教员”等多重身份,主动深入村居、学校、家庭,及时掌握网格内精障患者、社矫人员、安帮人员、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相关动向,建立“一对一”台账,形成“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人定点”的管理模式。全年网格员走访重点人员231人次。
此外,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与核查监督、矫情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开展入矫宣告、执法档案监督检查、社区矫正人员法治宣教等活动,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不假外出、超范围活动、无故不参加教育学习等脱管漏管情况进行检察,确保日常监督不缺位,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前介入,立行立改,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从而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据统计,全年档案督查76次,入矫宣告33次,个案教育 23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