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中山市石岐司法所坚持以“党建+法治”为主线,开辟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纵深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石岐街道1个社区(东明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社区(莲新社区、博爱社区)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石岐司法所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
党建引领凝聚民心
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社区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居民的幸福指数,也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党建引领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
石岐司法所积极探索城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新形式、新途径。打造13个“书记项目”、23个“支部品牌”,在香山古城活化、基层“智”治、暖蜂服务、老旧小区治理、物业党建等方面创新突破,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一是“书记品牌”个性化。发挥“大党委”核心引领作用,各社区树立“岐管家”“好邻里”“岐邻议事厅”“莲心桥”“友倾有讲”“红色物业”“红色出租屋”“五彩纽带”等红色治理品牌,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共治共融”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是“综合执法”精细化。全市首创执法助企工作站,探索完善“执法+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劝导、服务促拆、综合施治、案例警示推动破解老城区违建顽疾,采取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举措促成监管对象违章自拆4.46万㎡,自拆率达99%,包容审慎监管“四步走”,走出违建拆除“新路子”;引导10081家“门前三包”责任主体签署责任书,“门前三包”履责率达100%,推动人居环境和城市环境善治常治久治。
三是“税费争议”暖心化。创新“岐城税月”税费服务党建品牌,联动公共服务办、人社分局、卫健分局、公有资产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税费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以专业化队伍推动便民利民服务,以首问责任制保障规范化运行,建立税费争议矛盾纠纷闭环化解、长效化解、多级调解新机制。
谱写新时代枫桥篇章
夯实法治建设群众根基
“感谢你们的公正调解,这件纠纷困扰我们那么久,大家都心力交瘁了……”4月的某天,双方当事人在石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得到满意的调解结果,一起小孩不慎撞上商场透明玻璃门要求赔偿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石岐司法所将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先进做法进行总结,提炼石岐本土“枫桥式工作法”。
一是“风险研判+重点化解”排查防范风险隐患。落实矛盾纠纷风险排查研判会议制度,建立情况通报、研判分析、信息共享“三项机制”,重点关注隐性、苗头性矛盾纠纷隐患,深入研究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规律,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和处置措施。针对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多样化社会民生问题,联合相关单位,引入专业调解力量,建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通过走访、研判找出矛盾焦点,做到专人负责、重点化解、联合调处。
二是“源头解纷+多元化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人民调解+网格员”“人民调解+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五老一贤”“人民调解+诉前联调”“人民调解+访前调处”“人民调解+争议化解”等模式,着力突出重点打造生态环境调委会、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标哥调解室”“干志峰律师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35个,227名调解员队伍组成“人民调解防护网”全面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及时化解、依法化解、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三是“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调解”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今年3月,设立中山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石岐工作站,通过实体平台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调解衔接,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复议起始阶段。今年以来共化解行政争议案件6宗,调处劳资纠纷250宗,涉案金额919万元。
践行法治为民根本宗旨
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市域通办’?我们肯定愿意啊,我以前都不知道打官司有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现在多方便呀,不用我们跑路,在这里就近咨询就可以直接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这样的举措确实方便了我们!”农民工刘某和其他3位工友因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一起来到石岐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律师为他们解答了相关问题,指导他们写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石岐司法所将创新、丰富、便捷的法律服务产品送到群众“家门口”,引导法治力量向基层治理领域倾斜,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下沉。
一是完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以司法所为基础,创建“街道—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是跑出法律援助加速度。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实现法律援助“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使群众从之前的“最多跑一次”变为“就近跑一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一社区一顾问”全覆盖。通过“固定坐诊”“线上服务”“集中宣教”等形式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四是多维普法矩阵。深化“法治文化+数字技术”“法治文化+红色基因”等“法治文化+”模式,全域打造法治长廊、法治公园、法治书屋等宣传阵地12个,构建起法治宣传亮丽“风景线”。利用社会力量奏响公益普法“大合唱”,持续开展“普法七进”,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全年龄层的普法宣传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