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值颁布两周年,作为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环境,起到稳增长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作用。
近年来,佛山市司法局聚焦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全民普法等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及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优化市场主体法治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亮点一
立法先行,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在《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的指引下,佛山市政府不断强化市场主体服务制度保障。推动出台了《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立法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前列。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立法后评估机制,对全市已实施或修改满3年的政府规章进行评估,确保法规规章与优化营商环境相适应。近三年来,更是清理废止了220份不适应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为市场主体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亮点二
智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佛山市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涉企行政监督检查,创新推出三个“三合一”案卷评查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二是通过“粤执法”信息化平台和“无人机执法”等智慧执法手段,压减涉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截至2024年10月,已发起非现场执法检查任务1580次,涵盖多个领域。三是出台《佛山市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有效防范了“一刀切”执法。今年以来,办结免罚案件数超5.58万件,减免金额超8265万元,减轻(从轻)案件超111万件,减轻(从轻)金额超2.3亿元。
亮点三
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发展
佛山市积极探索创新涉企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设立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提供涵盖律师、公证、调解等98项涉企法律服务产品。自2023年7月挂牌成立以来,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接受法律咨询3300多人次,办理案件1700余件,其中商事调解案件涉及标的超4000万元。深化涉企法律服务,通过“百所联百会”等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培训等多元化服务。探索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加强与大湾区城市的法律服务合作,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亮点四
多元解纷,提升企业满意度
佛山市在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今年1-10月,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94万件,调解成功2.8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04%。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设立企业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等,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加快仲裁业务发展,构建商事仲裁与调解的联动机制,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
亮点五
全民普法,法治素养再提升
佛山市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开展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旁听庭审活动;深化“一部门一普法品牌”工作,培育78个优秀部门普法品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连续3年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一,全市16个村居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居全省第一。
接下来,佛山市将继续深化市场主体服务制度改革,加大在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制度供给,建立规章立法后评估常态化机制。同时,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执法“观察期”制度。此外,还将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