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高效执行,我们终于收回房屋了!”温暖如春的广州冬季里,申请执行人黄阿姨的心中更是涌动着一股难以言表的暖流。
这处承载着无数回忆与期盼的自有房屋,曾一度被亲属占用,仿佛一块巨石压在黄阿姨及另外四位权利人的心头。如今通过法院的执行,终于顺利收回房屋。
拒不迁出致强制执行
黄阿姨等5人是广州市荔湾区某房屋的登记产权人,与陈叔有近亲属关系。2014年起,陈叔以涉案房屋系其祖屋为由入住。后经法院审理确认,房屋产权归属黄阿姨等5人,陈叔对房屋并不具有产权。
2019年,黄阿姨等人多次要求陈叔搬离并交还房屋,但陈叔一直拒不搬出。后来涉案房屋需要拆迁,无奈之下黄阿姨等人诉至法院。
因原告中有香港居民,根据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该案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经审理,法院判决陈叔限期腾空迁出涉案房屋并支付相应的房屋使用费。陈叔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陈叔仍拒不迁出,黄阿姨等人遂向越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执行后权利人“得而复失”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办法官邓望成细致剖析双方矛盾的根源,并前往涉案房产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官劝导陈叔主动配合搬离该住所:“陈叔啊,你自己名下也有房产,一直占用亲戚的房子,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说不过去。”
“这房子要拆迁了,他们得给我补偿,我才肯搬!” 陈叔固执己见。
邓法官从公文包中取出判决书,逐条逐项地为陈叔解读:“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判决书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你的要求缺乏证据支持……”尽管法官耐心解释和劝说,但陈叔依然不为所动。
刚柔并济,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因无法达成有效沟通,法院采取了强制性的腾空与搬迁措施。去年8月,在越秀法院的精心组织和现场执行下,陈叔屋内的所有财物被安全、有序地转移至了他个人名下的其他居所,同时,涉案房屋也顺利交还给了黄阿姨等五位申请执行人,该案的腾空搬迁部分已执行完毕。
然而,不久之前,经办法官再次接到了黄阿姨的求助电话:“邓法官,上次收回房子后,我们因为不住在那里,没想到陈叔竟然又悄悄搬回去了!我们对他真的是束手无策,只能再次求助于法院。”
协同执行兑付胜诉权益
越秀法院执行团队经慎重考虑,认为针对被执行人这种“去而复返”“反复占用”的行为,协同街道、派出所、居委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将能更有效地应对。
但鉴于涉案房屋坐落于荔湾区,联合执法行动需要荔湾区多个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由荔湾法院参与执行,能够迅速且充分地调配当地资源,降低执行成本,提升执行质效。因此,经办法官向市法院提交了交叉执行的申请。
收到交叉执行请示后,市法院高度重视,听取越秀、荔湾两家法院汇报,组织深入的分析与研判。为破解执行阻碍,市法院决定采用交叉执行机制中的协同执行模式,由荔湾法院协同越秀法院执行。
在两家法院协同执行的紧密配合下,房屋腾空与搬迁工作得以高效推进。
荔湾法院通过多次现场勘查,为制定详尽周密的强制搬迁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近日,越秀法院与荔湾法院共派出10余名干警,携手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到此次执行行动中,确保了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历经4个小时的努力,涉案房屋的腾空与搬迁任务圆满完成,案件执行完毕。
执结后不久,黄阿姨满怀喜悦地打来电话:“邓法官!我们的房子已经顺利交给拆迁办进行拆迁工作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一次又一次地帮我们执行!”
案件有力推进的背后是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的全面铺开。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广州两级法院紧密围绕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将交叉执行工作落到实处,本案正是广州两级法院利用交叉执行机制,通过协同执行方式整合执行力量,做好做优做实执行工作的一个鲜明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