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东高院确定的涉企案件“执破融合”专项行动的8家基层试点法院之一,佛山禅城法院先行先试,自觉服务地方工作大局,坚持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并举,通过机制重塑、流程再造、资源整合,探索“执破融合”机制创新,以执破融合“小切口”助推营商环境“大优化”。
为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禅城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审判执行职能,于2024年4月创新成立全省首家“执破融合事务中心”,通过审执团队一体化、办案流程标准化、服务保障多元化,推动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度融合,形成“三化一体”执破融合禅城样本。
运行一年来,执行转破产案件99件,同比上升260%,涉及执行案件4752件,妥善处理涉众型纠纷案件3件,通过重整、和解机制挽救重点企业4家,化解债务44亿元,为构建“救助与出清”双轨模式、探索“执破融合”工作新格局提供有益实践。
从分散到协同
审执团队一体化
执破融合,关键在“融”。禅城法院改变传统执行和破产部门各司其职的做法,构建高效协同的审执一体化团队,推动执行与破产程序“无缝衔接”。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组织保障。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执破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制定执破融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协作流程,统筹解决影响“执转破”立审执移等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二是优化“物理”整合,促进“化学”融合。推进“执破融合事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在执行局专设办公场地,实现破产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同址办公、同台议事、同步办案”。组建由审判业务专家领衔、5名破产审判法官与8名执行法官组成的执破专业办案团队,创新建立“执行+破产”合议庭办案模式,负责破产案件全流程办理。
三是注重专业建设,培养复合人才。设立涉企办案团队,对同一债务人企业的执行案件与简易破产案件实行“一办到底”。实施“执破双能”法官培养计划,通过专题培训、交叉交流、案例研讨等方式,培养既精通执行实务又熟悉破产审判的复合型法官,从联合办案向独立办案逐渐过渡,执行法官作为承办人已办结简易破产程序案件24件,真正释放了“1+1>2”的融合效应。
从粗放到精细
办案流程标准化
禅城法院以流程再造为抓手,不断完善标准化办案流程,深化执行与破产程序双向互促,确保案件“移得出、立得上、破得了”。
一是移送受理环节畅通。制定《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指引》,执行法官对所办案件开展申请受理、债权统计、财产排查等前期工作,每月定期从终本案件库中筛选“僵尸企业”案件,符合条件的坚决导入破产程序,保证移送的“量”;破产审判法官提前介入、精准甄别,为筛查案件提供协助,避免进入破产程序案件空转,提升进入的“质”。
二是简易案件快办快清。制定《执破融合办案简易操作指引20条》《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指引》《降低办理破产成本工作指引》等制度,明确简易执转破的适用范围、业务流程、办案规则。制度实施以来,共集中快速办理涉企简易执转破案件26件。
三是重大案件重点办理。对于涉众、涉不动产企业等辖区内有影响力的重点案件,审判庭与执行局,法院与镇街、税务、房管等职能部门建立执破协调会商制度和重点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全面推进破产企业重整和解工作,帮助“危机”企业谋求“新机”。通过执破融合,“以破引商”,成功推动停工7年的佛山最高“烂尾楼”威达大厦复工复建,化解107件诉讼执行案件,一次性彻底解决超过14亿元的历史债务;有效化解卡斯汀酒店等一批涉近2000名小业主利益的案件,挽救市场主体,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单一到多元
服务保障多元化
禅城法院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多方参与的执破融合工作大格局,变“单打独斗”为高效协同。
一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区发改、税务、镇街等21个部门设立“企业纾困治理司法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开设“破产事务集约办理专窗”,为在诉、在执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解决涉税、注销、劳动者权益、信用修复等难题,实现涉企事务“一窗通办”。
二是创新市场化配套机制。搭建管理人履职平台,由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企业重整辅导工作组,派驻3人到事务中心,对有重整价值和可能的企业提前介入开展重整辅导,协助案件移送前的材料收集和其他事项办理,进一步提高破产审查、审理质效。
三是完善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积极应对案件增幅大,大部分“执转破”案件无财产、无破产费用问题,探索采取“肥瘦搭配”模式选取管理人,将有财产与无财产的破产案件打包交由同一管理人处理,调动管理人履职积极性,有效缓解破产费用不足问题。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开发佛山市智汇云破产审判管理系统,充分利用执破融合板块、司法全流程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府院联动集约化在线办理端口等,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破产案件集约化、快速化、标准化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