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综治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打造“中心统筹+专业调解团队跟进+多元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切实增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能力。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平均每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
强化中心统筹
构建矛盾化解“主引擎”
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阵地”作用,对于全区重大矛盾纠纷和重点个案,强化统筹协调,牵头政法、信访和相关职能部门等开展分析研判,确定化解方案,组建“中心领导+专业调解团队+其他相关力量”的化解工作专班,确保矛盾纠纷有人跟、有人解。
在化解某宗因被执行人死亡导致执行难问题的涉法涉诉历史积案时,针对执行标的物权属不清问题,中心领导带队多次入户了解情况,约见信访群众,统筹区、镇、村三级,政法、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等职能部门力量,协力开展执行标的物勘测、办证、查封、遗产继承等程序,打通化解工作堵点,在此基础上通过专业调解团队组织调解,最终促使矛盾顺利化解,当事人对中心工作表示满意并赠送锦旗。
发挥调解优势
激活纠纷调处“高效能”
由邝小媚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制定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受理、调查、调解、司法确认、履行、回访等环节标准,实现调解工作全流程规范化。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表述,运用“情、理、法”融合的沟通策略,使当事人愿意敞开心扉,表达自己的诉求。通过调解员全程跟进,及时答疑解惑、消除当事人顾虑,提高化解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秉持“依法调解”原则,对调解结果及时进行司法确认,确保化解工作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在化解一宗因鱼塘征收施工不当产生的侵权索赔纠纷时,中心派出全国模范调解员邝小媚,联合井岸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解小组,在进行现场核查、文件审查和责任认定后,通过法律震慑与情感疏导并重,分别对当事人和施工方多次入户调解,释法说理,缓解对立情绪,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涉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凝聚多方合力
架设事心双解“连心桥”
发挥“五老”人员(由5名政法系统退休干部组成)、法学会专家等专业背景深厚、立场中立、社会威望较高的优势,与专职调解员实现优势互补,一方面通过“专家会诊”模式,为复杂纠纷的调解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另一方面作为群众信赖的“解忧人”,发挥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润滑剂”作用,从法理和情理等多角度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实现矛盾纠纷的柔性化解,做到“事心双解”。
在化解某宗交通事故案件时,中心发挥“五老”力量与专职调解员优势互补模式以及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显著效能,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多次通过“背对背”沟通稳定死者家属情绪,采取“柔性劝导”与“释法说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轮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