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岭南北面的窦州古城,茂名信宜市人民法院镇隆法庭司法下沉助力基层治理的网格映照着古城景观,展现出亮丽的“枫”景和强大生命力。
为适应新时代新使命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新要求,镇隆法庭依托“网格化”基础,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积极探索“法庭+综治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实现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的融合发展,不仅让“网格化”焕发新生,也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生活,用生动的基层实践交出了基层治理新答卷。
多维联动 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我们自己差点都放弃了,幸亏法官不厌其烦地帮我们调解。”镇隆镇综治中心的调解室内,某幼儿园的李园长激动得眼眶泛红,一个劲地表示感谢。
2021年2月,李园长向镇隆镇的陆叔租用了一栋五层的房屋用于经营幼儿园,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万元,但园方4年多仅支付了2万元租金,陆叔多次催收未果后便提起诉讼。
镇隆法庭受理案件后,当即到案涉房屋所在社区走访。经了解,幼儿园自办学以来生源就不多,实际使用场地仅为该房屋的一、二层及门前大院。且近年来生源均有所减少,园方在支付幼儿园日常开支及职工工资后,实在无力支付高额租金。
“4年了,再不交租金就赶紧搬走!”陆叔气愤地表示。
“我们确实经营困难,实在无法付清拖欠的租金,若要我们搬走,园里90多名学生又该如何处置呢?”李园长为难地表示。
法官在沟通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径行判决会牵涉到90多名幼童的就读问题。为了妥善解决问题,维护社区民生稳定,法官当即联系镇隆综治中心,整合教育部门、居委等合力,协同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
“陆叔,街坊邻居都反映,幼儿园只用了两层,其他三层都不使用,这个租金对他们来说确实有压力。”居委会委员劝说着陆叔,“而且按照目前的情况,若真把幼儿园搬了,你也找不到如此稳定的租客,这不是得不偿失吗?”
“李园长,既然你经营幼儿园,就要做好规划,不但要对孩子们负责,还要解决好后勤保障问题,不要辜负家长和我们对你的信任,要诚意解决问题。”教育部门代表也语重心长劝说李园长。
在相关部门的劝说下,陆叔和李园长均有了调解意向,但是李园长表示,希望减免部分租金;而陆叔则表示,幼儿园拖欠租金多年,其家人反对减免租金。
但法官并未放弃,一遍又一遍跟当事人沟通、释明法律规定、分析现状及判决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了减免部分租金、园方限期付清拖欠租金的调解协议。
“触角”末梢再延伸一点,联动解纷再深入一步。镇隆法庭通过与综治中心的紧密协作,灵活吸纳镇综治办、司法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等“N”力量,联动多部门构建起多元解纷机制,创建基层解纷工作“一张网”治理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法院单一办理模式,向综治中心一体化协同办理模式延伸,主动实现纠纷化解从“被动收案”到“主动治理”的跨越。
N元延伸 绘就多彩窦州“枫景图”
“十分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积极做工作,要不然我们不可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在镇隆交警中队道交一体化调解室里,梁飞(化名)家长和刘小艺(化名)家长由衷地向法官和交警调解员表示感谢。
2025年1月,16岁的刘小艺驾驶摩托车搭载19岁的梁飞在镇隆某村道行驶时,与一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梁飞受伤、刘小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镇隆交警中队经勘查认定,刘小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梁飞不承担事故责任。由于案件事实清楚,且梁飞与刘小艺的索赔金额在货车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限额内,镇隆交警中队组织各方当事人尝试调解。
“梁飞与刘小艺的家长相互指责,刘小艺的家长已遭受丧子之痛,还要负事故主要责任赔偿梁飞的损失,情感上难以接受。”看似简单的案情,在调解时却陷入了僵局,镇隆交警中队通过“法庭+交警”庭队共建机制向镇隆法庭反映了案件情况。
镇隆法庭当即启动“道交纠纷一站式调解”机制,由法官和交警调解员共同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法庭与交警中队深入研讨,提出了从保险公司应向刘小艺赔偿款项中扣减刘小艺方应向梁飞赔偿的款项的大胆设想,并征求了梁飞及刘小艺家长的意见,双方均同意上述方案。
本以为问题迎刃而解了,但是保险公司却提出了新的问题:“按这个方案支付给梁飞的金额超出了我司应赔金额,不符合公司财务规定。”
法官没有灰心,即时联系该保险公司常驻“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室的调解员,由保险公司内部协调沟通,同时法官明确指出:“法庭会出具民事调解书,明确写上保险公司支付给梁飞的款项中包含刘小艺应向梁飞赔偿的款项这一事实。”
经过多方努力,梁飞、刘小艺家长与保险公司达成理赔协议,各方均同意在达成协议后20日内,由保险公司按法庭和交警中队提出的方案支付赔偿款给梁飞和刘小艺家长。
镇隆法庭对“1+6+N”的“N”赋予了无限可能,一方面把协同机制触角向政府职能部门延伸,协同辖区交警部门探索建立“庭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道交纠纷联调共治新机制,推动道交纠纷化解由个案治理向集成治理转变、突击治理向长效治理转变、终端裁决向前端防控转变。
另一方面,针对类案需要,与村居委、商会、调解组织等合作联动,建立长效协同机制。以本案保险公司为例,不同案件的理赔员可以通过协同机制常驻人员达成企业内部有效沟通,提高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理赔效率,为源头解纷注入更大力量。
2021年至2024年期间,镇隆法庭新收进入诉讼程序的道交案件数量连续四年逐年下降,2025年1—4月,镇隆法庭道交案件调解率达60%,协同共治的作用逐渐体现。
接下来,针对辖区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多发的特点,镇隆法庭将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职能作用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工作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
源头解纷 法庭职能嵌入“神经末梢”
“告就告,他去外地医院做的假病历,这是讹钱,凭什么叫我们赔?”电话里,刘小乐的家长激动地拒绝沟通。
2025年2月,镇隆法庭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侵权纠纷。经了解,镇隆镇某社区居民刘小乐、梁亚楠、林军军与吴小刚因口角争执发生肢体冲突,刘小乐、梁亚楠、林军军动手打了吴小刚。后吴小刚家长将其送到当地医院接受门诊治疗,几天后再次到外地医院住院治疗。
案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出警进行调查,综治中心介入处理。“陈法官,这个案件四方当事人意见都无法统一,且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家长都在外地,调解难度比较大。”由于案件调解难度大,吴小刚家长起诉后,镇隆镇综治中心向法官反映了具体情况。
原来,三名被告的家长认为原告存在虚构伤情的情况,所以拒绝赔偿,调解员尝试联系,但是三名被告的家长态度恶劣,难以沟通。
“在外地不是问题,我们的数字系统可以把他们集中起来调解,主要是吴小刚的治疗情况要调查清楚。”法官对案件调解的信心,来自“法庭+综治中心”机制中的司法惠民服务,“云端会面”已是综治工作的常态。
随后,法庭调取了警方调查阶段吴小刚的伤情鉴定文书,鉴定意见为吴小刚因外伤致椎骨挫伤,已构成轻微伤,住院治疗确属伤情必需。
了解到案件的症结所在,法官不厌其烦地从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成长、类似案例等多个角度逐一给被告家长做思想工作,在30多通电话“背对背”劝说的基础上,通过“粤公正”小程序,让原告家长及三被告家长“面对面”协商。
经过不懈努力,三被告家长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认同了吴小刚因此次纠纷致伤情况及治疗开支,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法官解释到位,又不用我们专门请假跑回去处理这件事,太方便了。”视频里,三被告家长纷纷给法官点赞。
镇隆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表示:“随着‘1+6+N’的深入建设,法庭的互联网功能嵌入调解工作中,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条件。法庭在调解后出具的调解书、司法确认书,也让群众对调解更有信心,更信服,对促进调解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镇隆法庭通过“网格化”建设扎实推动与村居网格联动,搭建覆盖辖区基层调解支持体系:每个社区指派一名法官助理担任调解指导员,发挥专业优势,向社区调解员提供法律指导、解答法律问题、分享典型案例等服务。司法力量主动下沉,将法庭职能嵌入定分止争的前端,积极提供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智能暖心服务。
“主动靠前,立足审判职能定位,积极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让力量在一线凝结,让问题在一线解决,这是‘网格化’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路径。”镇隆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1月至4月,“法庭+综治中心”机制化解诉前纠纷35件并予以司法确认31件,诉中调解71件,结案124件,调撤率达82.26%,同比上升39.08%。
向基层下沉,向末端发力。镇隆法庭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理念为牵引,将司法服务嵌入基层治理末梢,与综治中心共同搭建调、裁、审对接机制,切实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用心用情用力推动“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在岭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赋能基层治理,绘就岭南特色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