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征程上驶入快车道,一项全省首创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落地生根。近日,全省首个行政争议市区一体化调处平台——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在佛山新城揭牌启用。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顺德区人民法院(下称“顺德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牵头推进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建设,整合市、区两级司法资源,通过机制创新、力量整合、流程再造,构建起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新格局,为全省行政纠纷多元共治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佛山样本”。
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位于佛山新城中欧中心。
深化集中管辖改革
破解行政审判难题
自2016年4月起,佛山市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由顺德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9年来,顺德法院共办理各类行政案件2万余件,在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行政执法、保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顺德区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
然而,随着改革深入推进,新的挑战也随之出现。行政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涉及住房、环保等民生领域的案件比例升高,案件协调化解难度加大。这些问题的出现,恰恰说明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建立的“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为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此背景下,佛山中院、顺德法院开始探索集中管辖改革配套机制创新,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应运而生。该中心以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同步组建的佛山行政审判中心为中枢,有效整合社会各界解纷资源,全面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共治力量高水平协同联动。
创新“3+N”机制
构建全链条解纷体系
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立足佛山实际,以“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前端预防化解、中端裁判止争、后端综合治理”的全链条行政争议化解体系。
在创新协同机制方面,该中心实行“3+N”合署办公,集聚市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部门、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3家行政争议化解力量共同入驻,同时引入相关调解组织、公职律师等N家力量参与协同化解。制定《佛山市行政争议诉前转递复议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细化完善复议、诉讼、监督全流程办理程序,实现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
在推进实质解纷方面,该中心推动工作重心由程序终结转向矛盾终结,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强化前端预防,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诉中坚持全程调解,做实诉调对接;判后加强答疑释法,并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形式促进纠纷源头预防,实现“办理典型一案、推动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促进法治建设方面,该中心凭借“市区一体、多方协同”的集成优势,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尺度共商、难题共解,切实提升规范执法司法水平。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化解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纠纷,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服务发展大局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选址佛山新城,是基于以人为本、便民利企和辐射效应的综合考虑。数据显示,佛山市60%的行政案件所涉行政机关位于禅城区和南海区。佛山新城作为广佛同城化的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能够有效辐射案件高发区域,极大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当前,佛山正全力以赴“再造一个新佛山”,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最核心的竞争力。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的建立,不仅提升了行政争议化解效能,更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发展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佛山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以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