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会同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经过全面深入侦查,成功破获了“惊雷3号”专案,捣毁一个特大制贩假冒知名洋、白酒犯罪团伙。
据了解,2020年12月,清远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清远市狮子湖大道某民房处在生产假酒。获悉线索后,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的指导下,清城分局迅速组织办案民警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展开研判分析。
经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发现该窝点每天都有4人加工制作洋、白酒成品并销往清城区各地,加工生产的洋、白酒品种包括有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茅台等品牌,每天制作量约30件(市场价值约25万),已生产约两个多月,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
为全链条打击犯罪团伙,专案组通过紧盯“源头、生产、销售”等环节,迅速锁定以李某等人为首的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团伙,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涉案地界较广,专案组经过近1个月缜密侦查,充分掌握了其角色分工、犯罪事实以及活动特点等情况。
1月25日,收网时机成熟,根据前期侦查经营成果,在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领导的指挥下,清城分局会同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市公安局技侦、网警支队,同时在清城区小市、横荷、洲心、东城、松岗五地展开收网,共捣毁假酒窝点4个,储存仓库3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8人(经审查刑事拘留13人),现场查获、扣押高档假酒约1388瓶,查扣制作假酒原液六桶共1500公斤和一批生产、制作假酒机器设备、手机、银行卡。
经查,从2020年5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黄某锋密谋假冒注册商标的洋白酒谋利。经商议犯罪嫌疑人李某提供制造假酒的技术支持,犯罪嫌疑人李某与潘某金联系供应商购买洋酒原液,由黄某锋在清城区横荷打鼓村某民房内租借场地聘请工人进行制作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而制作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洋白酒成品则由黄某锋运送至清城区小市辖区内与犯罪嫌疑人李某交接,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将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成品出售给莫某彪、游某龙、汤某能、陈某文等人进行谋利。目前,李某、黄某锋、潘某金等13人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