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的五年,是在时代浪潮中劈波斩浪、在历史交汇处踔厉奋发的五年。在这段历程中,法治始终是“中国之治”画卷的最亮丽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重要内容。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置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内推进,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砥砺前行,为保障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谱写了壮丽新篇章,筑牢了“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办好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关键在党。“十四五”时期,我们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章部署法治中国建设,制定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各地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实现法治建设履职情况述职全覆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加有力……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能力显著增强,法治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十四五”时期,我国立法工作蹄疾步稳,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出台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首次提出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实现有法可依;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逐步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群众找法“有门”、靠法“有路”;与时俱进修订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为“纲”统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推进扎实有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十四五”时期,我们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和人才培养,推动政法系统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全覆盖,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法官、检察官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超过95%;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研究与学校教育,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健全法学院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办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体系,为法治事业培育兼具家国情怀与专业素养的后备力量;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政法领导干部做到依照“三定”规定履职、全面履职、依法履职,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一支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正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
“十四五”时期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实践证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方向性、根本性问题,来不得半点模糊,容不得分毫偏离。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法治中国建设的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排山倒海的魄力、踏浪前行的勇气、奋楫笃行的定力,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