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的举措和成效。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10月,广州仲裁委共计受理传统案件15153件,同比增长40.1%,占比最大的是金融纠纷、民间借贷及小额借款纠纷、商品房、二手房纠纷。
据了解,在提升国际化水平方面,广州仲裁委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项目,上线了首个ODR(在线争议解决)谈判平台。
大湾区仲裁机构为国际仲裁增加中国元素
2018年9月,大湾区9+2城市群仲裁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19年2月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合作备忘录》。
一年多来,联盟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为原则,加强大湾区各仲裁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在推动仲裁工作协同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州仲裁委副主任石磊在发布会上介绍,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成员仲裁机构凭借优质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和远程庭审等创新机制,妥善化解民商事争议。今年联盟成员机构受理案件数量增长迅猛,广州仲裁委员会、肇庆仲裁委员会、惠州仲裁委员会今年以来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均超过40%.
在11月6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第二次会议上,广州仲裁委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作为联盟秘书处发布了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各成员机构致力将联盟打造成为大湾区综合性对外国际商事仲裁平台,助力大湾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沈四宝教授表示,大湾区仲裁机构是全国仲裁机构的先锋和排头兵,当前中国商事仲裁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就是要逐步、深度融入全球,为国际仲裁增加中国元素,大湾区仲裁机构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
跨境、跨语言、跨法律谈判平台上线
整合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资源,是广州仲裁委国际化发展的一大抓手。另一大抓手,则是互联网仲裁,运用线上方式,突破时空限制,调用港澳台地区乃至外国高端仲裁资源,给全球当事人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仲裁服务。
在“广州模式”“广州标准”得到广泛认同的基础上,广州仲裁委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项目,目前规则文本制定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已经基本完成,近期正式上线了全国首个ODR谈判平台。
广州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院负责人张小建介绍,ODR谈判平台服务于跨境、跨语言、跨法律管辖区的商事争议,具有以下特色和优势:第一,首次创新引入了谈判环节。谈判平台作为ODR平台的首个环节,后续有调解和仲裁环节进行“倒逼约束”,客观上起到敦促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和解协议的作用。第二,谈判平台智能运转。谈判全流程由系统智能运转、自主管理,无需案件管理人员的人为介入。第三,系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第四,制定统一的谈判规则。若谈判不成的或不愿谈判的,任意一方还可将纠纷提交调解或仲裁,保障当事人正当的程序权利。第五,谈判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在广州仲裁ODR平台谈判室上,当事人所有的谈判过程都通过互联网技术固化下来。经过当事人的申请,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可制作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第六,效率优势。按照谈判规则要求,双方当事人平均10天左右解决纠纷,具有非常明显的效率优势。
广州仲裁委发展部业务总监余蕊桢介绍,10月28、29日,广州仲裁委与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了一场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该论坛是近年来在广州首次举办的汇集了境外知名仲裁机构、港澳和外籍专业人士的最高级别仲裁论坛,也是以广州仲裁委为代表的中国仲裁机构在国际上的一次成功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