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1、 部门职责
2、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1.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8.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省委政法委是省委领导的主管全省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牵头抓总和协调全省政法、综治、维稳、社会建设、法治建设工作,承办中央政法委及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等部门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有关保密文件规定,我委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属于内部事项管理,不适宜公开。
省委政法委为单户一级预算部门,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全省政法工作,主要工作任务①组织推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②指导协调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③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反邪教工作;④统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⑤牵头推进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⑥统筹全省政法宣传工作;⑦组织、协调全省“扫黑除恶”工作;⑧研究和指导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等。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7781.0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2017年减少108.78万元,减少1.38%。原因为项目预算收入同比去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781.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632.01万元,占总支出的59.53%,比上年增加911.22万元,增长24.49%,主要为人员经费的增加。
项目支出3149万元,占总支出的40.47%,比上年减少1020万元,减少24.47%,主要为政法网建设项目资金的减少。
三、“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3.30万元,比上年减少13.10万元,减少8.3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37.80万元,占26.38%,比上年减少7.2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39万元,占27.21%,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车辆费用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占46.4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养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比上年减少7.50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相关经费支出,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目前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0.67万元,比上年增加680.67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增加。其中工资津贴等福利支出3701万元、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25万元、差旅费149万元、会议费41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水电等其他费用16.6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计支出3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0万元,工程类采购支出0元,服务类采购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475.67万元,主要为车辆及办公设备。我委共有车辆10辆,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办公房产及出租出借资产,单位主要资产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公务用车辆。
(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部门预算资金在预算申报时提出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限,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抓好大额重点项目支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严抓绩效目标自评。绩效自评重点项目有政法信息网基础通信网络电路租金及财政资金整体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个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