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检《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圳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突出诉源治理,在信访工作中注重搭建平等交流、证据开示、定纷止争的平台,促使听证双方当事人在消除诉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息诉罢访。
11月18日,深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主持召开两场简易听证会,深圳市人大代表曾常青,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原动力沟通师的郑连胜作为听证员代表参加会议。
从一场“恋爱”说起……
10年前,青春年少的王某,认识了成熟稳重的男子林某,随后王某怀孕生子。随着时间推移,王某发现林某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建立恋爱关系,遂向法院自诉,要求认定林某构成重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审理裁定,王某不是重婚自诉案件的适格主体,裁定驳回王某的起诉。王某不服法院裁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
“我特别能理解你的感受,于你而言,这件事情确实让你承受了很多伤害,你也很不容易。”李小东检察长的亲切和蔼,使王某放下心防,说起了自己的故事。王某反映,在得知林某已有配偶后,自己心软,没有及时果断止损,仍和林某共同生活了几年,但仍希望检察机关能支持诉求,作出公正的结论。
通过阅卷并听取申诉人诉求后,现场的听证员代表也发表了各自的听证意见。市人大代表曾常青:“作为一名法律人,我认为法院一审、二审裁定结果合情合法合理,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原案证据难以证实申诉人被欺骗的事实,且申诉人亦有欠考虑之处,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个人认为法院裁定结果有理有据。”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原动力沟通师郑连胜:“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同时是一位母亲,我特别能理解申诉人内心的感受和她急需被抚平的情绪伤痕,也对申诉人作为一位母亲对幼儿的倾力照料表示认同。法律是讲究证据而非只照顾情绪,在现有的证据无法证实相关事实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基于对幼儿最小伤害的考虑,建议申诉人的诉求,可以通过更加柔和的、非诉讼的方式进行。”
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刑法所施加的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刑法如此严厉,不到万不得已不应使用刑法武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注重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的把握,防范冤假错案的产生。”李小东检察长娓娓道来。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重婚案件中的被害人,既包括重婚者在原合法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也包括后来受欺骗而与重婚者结婚的人,受骗一方的当事人在主观上不具有重婚的故意,可以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这个案件,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诉人被欺骗的事实。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希望申诉人也慎重考虑。”李小东检察长的一席话,说到了矛盾的根源。
深思良久,王某作出了决定,签署了息诉承诺书。
当天,李小东检察长主持的另一场听证会也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谅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深圳市检察院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和重点重复信访案件,严格落实“五包”、“三问”要求,对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三类案件实现包案率100%.同时注重吸收代表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等参与案件评议和释法说理,实现信访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压实信访办案首办责任制,以求极致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信访案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做好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探索化解信访案件的新路径、新方法,不断推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