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谢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以人民调解的方式高效地帮我解了燃眉之急,日后我也会全力配合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争取顺利解矫,早日融入社会。”日前,拿到赔偿款后的钟某感激地对清远连州司法所工作人员说道。
钟某是连州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期间不慎被砖头砸伤,需休息40天。公司方不愿意支付工伤赔偿款,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双方在工伤赔偿问题上一直协商不成。因无法工作,没了经济来源,钟某十分焦虑,遂向连州司法所求助。
签订调解协议。
了解到钟某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当天即带领调解员积极与公司方沟通。起初公司方不愿意调解,认为已经支付医疗费,其他费用与公司无关。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沟通,公司方终于同意接受调解。
在连州司法所的主持下,钟某和公司方各自表达了诉求,调解员秉着公平公正的立场,结合以往经验和相关赔偿规定,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就双方争议的赔偿事宜进行反复沟通,以理说事、以案析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钟某终于如释重负地露出了笑容。
“社区矫正对象虽然是特殊人员,但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连州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能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会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深入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注重做好教育帮扶,及时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用真心、动真情、解其难,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实现“刚柔并济”。